案例导入
出口商X公司与Y公司签订合同采用价格条件为CIF(遵循Incoterms),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请问:进口商为此向出口商提出索赔是否合理?
分析:
进口商为此向出口商提出索赔不合理。这是因为,按照Incoterms®2020的规定,CIF术语下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即:除非另有约定或特定贸易惯例,卖家须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该保险需符合《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劳合社市场协会/伦敦国际承保人协会)C款或其他类似条款的险别。为此,买方应注意,根据CIF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因此并不包括战争险。但是,当买方要求,且能够提供给卖方所需的信息时,如果能够投保的话,卖方必须提供任何额外的保险,由买方负担费用,例如与《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战争险条款》及/或《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罢工险条款》(劳合社市场协会/伦敦国际承保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相符合的险别(除非此种保险已经包括在前款货物保险中)。(www.daowen.com)
国际贸易的货物一般都经过长途运输,在运输、装卸和储存的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外来的原因,货物有可能遭受各种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采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历史最久,陆上航空等货物运输保险都是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此本章将重点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其中主要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风险和损失、最新2009年版中国保险条款及最新2009年版《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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