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更新的起源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18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换言之,城市更新是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及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市貌。
现代意义上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运动(urban renewal)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的更新是高速城市化后,针对由于种族、宗教、收入等差异而造成的居住分化与社会冲突问题,是以清除贫民窟为更新目标。所采取的主要举措是由联邦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对贫民窟土地予以征收.然后以较低价格转售给开发商进行“城市更新”。80年代后,美国大规模城市旧城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开始进入关注社区邻里关系和社会功能完善的城市更新阶段。(www.daowen.com)
(二)城市更新的目标
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建筑街区和道路的改造;另一方面是对各种生态环境、空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景观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包括邻里的社会网络结构、心理定势、情感依恋等软件的延续与更新。在欧美各国,城市更新起源于二战后对不良住宅区的改造,随后扩展至对城市其他功能地区的改造,并将其重点落在城市中土地使用功能需要转换的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是解决城市中影响甚至阻碍城市发展的城市问题,这些城市问题的产生既有环境方面的原因,又有经济和社会方面等多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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