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门管理及门籍制度的演变与完善

城门管理及门籍制度的演变与完善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后世对城门的管理日益精细化,一方面,严格以五更计时来定时开关城门,另一方面,对城门关闭期间的出入实施严格控制。3.门籍制度古时对宫城城门的管理更加严格,对宫城城门的管理,涉及皇室的安全,因而,对进出宫城城门的人员进行严格限定与管理。由此可见,违反规定,不应该进入宫门而擅自进入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无疑在宫门管理制度上保障了皇宫的相对安全。

城门管理及门籍制度的演变与完善

城门最重要的功能还是防卫。由于建筑结构与材料等原因,城门往往是防御的薄弱环节,因而为实现城的保护作用,对城门的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相信大家都听过“鸡鸣狗盗”的故事,孟尝君之所以能顺利脱逃出关,是因为他们抓住了守卫以“鸡鸣”为号开城门这一关键点。其实这个故事反映了城市管理的两个问题:首先,城门是定时定点开启和关闭的;其次,城门由专门的守卫负责管理。这从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城门的管理以确保城市安全:一方面,重视城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人员的安排;另一方面,建立了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城门管理制度。

(一)城门管理机构与人员

为加强对城门的管理,我国古代从周朝开始,就设有专门机构与专职人员管理,主要负责城门开启与关闭、维护通行秩序、征缴税收、协助官府宣传等。

1.城门管理机构

周朝时期的管理机构叫司门,属地官,隋唐叫城门局,隶属门下省,至清朝设内外城十六门管理机构,隶属于九门提督管辖。

2.城门管理人员

管理城门管理人员,官职名称在不同朝代各不相同,数量也不一样,基本在100人左右。如周朝司门人员有:下大夫2人、上士4人、中士8人、下士16人、府2人、史4人、胥4人、徒40人,共计80人。汉朝设城门校尉员1人,司马1人,丞1人,侯每门各1人、计12人,缇骑120人。隋唐时期,于门下省设城门局,城门局人员有:城门郎4人,门仆百人。至清朝时,设城门领、城门吏、门千总等管理城门,因清朝内城有九门,外城七门,因而每内城城门设城门领2人,城门吏2人,门千总2人;每外城城门设城门领1人,城门吏1人,门千总2人。

3.官职品级

隋唐时期城门郎为从六品上,而到清朝时,城门领为正四品,城门吏为正七品。仅从官职品级上看,城门管理者的官职品级随着朝代的更替呈现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门的管理者越来越受重视,其实也是对城门管理的重视。

(二)城门管理制度

除对城门设有专门机构与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外,古代社会还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www.daowen.com)

对于古代社会来讲,夜间对于城市的管理难度较大,因而古人对城门进行管理,采取一种相对简便的方式,即定时开启与关闭城门。有时,根据管理的需要,还会对城内街道施行宵禁的管理方式。前面提到的孟尝君成功出城的故事,孟尝君之所以成功得益于其城门的开启以鸡鸣为号。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后世对城门的管理日益精细化,一方面,严格以五更计时来定时开关城门,另一方面,对城门关闭期间的出入实施严格控制。

1.夜间关闭时间

城门的开启与关闭都有相应的规定,当然,每个朝代与每个城池的时间不尽相同。以唐朝为例,唐朝宫城、皇城五更一点(寅时一刻)开城门,日入前五刻(申时三刻)闭城门;京城城门开启较早,四更一点(丑时一刻)开城门,与此相应,城门关闭相对也早,“每去日入前十四刻(未时二刻)闭城门”。城门一旦关闭之后,城门的人员就很难进入城内,《后汉书?郅恽传》曾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外出城外打猎,因过于尽兴,忘记回城时间,在城门关闭之后才回到城下,但当时负责守城的城门侯郅恽拒绝为刘秀开启城门。而唐宋两个王朝实行的城门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在城门关闭期间,如果需要开启城门,“受敕人具录须开之门,宣送中书门下。其牙内诸门,城门郎与见直监门将军、郎将各一人俱诣阁门覆奏,御注‘听’,即请合符门钥,对勘符,然后开之”。这也就是说如果需要开启城门则需经城门郎、监门将军、中郎将等官员共同协作,才能对勘合符开门,体现了唐代行政官僚机构的制约与合作。城门管理职官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证都城秩序顺畅运行。当然,特殊情况发生之时,关闭之时城门的开启程序相对简化很多,比如有水灾火灾发生的时候。

2.宵禁制度

古时为了简单化管理,还曾实施夜间禁止外出上街的宵禁制度,如明清两代实施宵禁制度:一更三点(戌时五刻)敲响暮鼓,关城门,禁止出行;五更三点(寅时五刻)敲响晨钟,开城门,可以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当然宵禁也有例外的情况发生,当家中有人突发疾病需要求医问药,生小孩子需要需求接生婆,或者有人去世需要准备丧事,则被允许可以在宵禁的时候在街道上通行。

3.门籍制度

古时对宫城城门的管理更加严格,对宫城城门的管理,涉及皇室的安全,因而,对进出宫城城门的人员进行严格限定与管理。据《三辅黄图》记载:“汉宫中谓之禁中,谓宫中门阁有禁,非侍卫通籍之臣,不得妄入。”对于需要经常出入宫门的人员,比如文武百官,宫廷服务人员等,需要凭借“籍”才能进入,如《唐律疏议》记载:“应入宫殿,在京诸司皆有籍。其无籍应入者,皆引入。”也就是说,在京城的各个衙门都有登记需要出入宫门的人员信息,宫门守卫只要根据登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没有问题的即可放行,而没有门籍登记信息的人员,如果想要出入宫门,则必须由相应的人员“引入”。对于违反相应规定的人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唐律疏议》记载:“宫门皆有籍禁,不应入而入者,得徒二年……阑入殿门,得流二千里。”由此可见,违反规定,不应该进入宫门而擅自进入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无疑在宫门管理制度上保障了皇宫的相对安全。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随着城市的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古人基于城市功能综合考量,对于城池的咽喉城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实行了相对“精细化”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城市保卫与防御功能的顺利实现。作为生活在现代化社会与城市的我们,对于社会特别是城市如何进行“精细化”管理,是每个城市人,特别是城市管理者应该仔细考虑的问题。只有基于实现并不断完善“城市为人服务的功能”这一角度去思考城市管理的政策与措施,才能使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生活得更加美好。

(本节执笔:李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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