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非法获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作出上缴财政的审计决定
案例1:审计发现,因五保户个人缴纳的合疗款由民政局全额负担,用2015年12月份通过“一卡通”兑付的五保供养金名册,与2015年民政局缴纳的2016年五保户合疗款数据,用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发现了五保供养兑付名册中5个五保户,而当年实际缴纳的合疗款中无该5个五保户的信息,从而推断出该五保实际已死亡,五保休养金未取消。审计发现**镇**村已死亡五保仍发放该5个五保户供养金,多发五保供养金54642元。此案例中,村财审计组运用了大数据审计思路,也表明了镇办级联动机制中多部门协作的作用。
案例2:审计发现,某村在2009年至2012年共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2.9万元,一是申报12户(其中因黄龙金矿建设搬迁8户、其他建房户2户、虚假搬迁户2户),骗取陕南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36万元,除支付12户13.58万元,其余资金22.42万元村集体自行用于其他支出;二是重复申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9万元,该村在2009年把已经享受“5+1”政策的10户又申报为危房改造户,骗取上级财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9万元,除支付10户共0.9万元外,其余资金6万元村集体自行用于其他支出。
案例3:审计发现,某村在2010年、2011年利用村民信息向上申报共套取上级财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35万元(15户每户补助6900元)。
上述案例2和案例3中,骗取、套取资金未纳入村级财务核算,据当事人说明,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项目建设及其他支出,但由于村自行管理的这部分资金未建账核算,真实用途有待进一步查证。
案例4:审计发现,某村村支部书记承包本村病故五保户张祖成名下10亩退耕还林面积,共计领取粮钱补偿资金5300元;村委会主任承包本村已故五保户王明香退耕还林面积10亩,共计领取补偿金约14680元;村文书承包本村绝户陈正光名下10亩退耕还林,共计领取补偿金14500元。
2.对侵占集体资金或资产问题,作出退还集体组织的审计决定
案例5:村财审计组审计发现,**镇**村无依据擅自发放村干部、镇干部补助20500元,其中:村文书武**5人领取天燃气管道入埋误工补助7500元,村长刘**领取2014年补差工资2000元,三名村干部、两名镇干部领取选举误工加班费11000元。(www.daowen.com)
3.对违规侵占农户利益问题,作出退还农户的审计决定
案例6:村财审计组接到群众反映,**村干部在2012年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经核查,2011年7月2日,村上为了完成年底报纸征订任务,组织村三职、妇联主任和两个小组组长开会决定,凡是享受移民安置政策的农户每户交500元费用,用于征订报纸。随后,村主任刘**和村文书李**收取了10户移民安置户5000元资金,交入村财镇代管账内。
案例7:审计发现,某村在2011年、2012年对陕南避灾移民搬迁户进行乱收费,共收取52户23.8万元,其中:按5000元标准收取的40户共20万元、按4000元标准收取的8户共3.2万元、按1000元标准收取的2户、按2000元标准收取的2户。
案例8:审计发现,某村村支书在2012年以申报建设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项目需要各项开支为由,向各搬迁户收取跑项目费用,共收取10户,共计2.7万元(全部未开具收据、没有入村级财务)。在审计调查发现后,其本人于3月26日全额退还给各搬迁户。
4.对违反财经法规、法纪的问题,作出审计决定,限定时间进行整改纠正
案例9:村财审计组审计发现,**村集体山林转让补偿金33976元未及时解缴本村账户,而是直接坐支用于村环境整治、人畜饮水、山林看管等项支出19456.26元,剩余资金14519.74元滞留在村文书手中。
案例10:根据**村提供的账务资料,村财审计组审计发现集体退耕还林109.5亩,由刘**背皮38亩,陈**背皮39亩,杨**背皮32.5亩。2013年至2014年度的集体退耕还林资金27594元(125元/亩),于2015年6月26日打入刘**、陈**、杨**惠农一卡通账户。审计调查发现此事属村干部集体决策,主要想把此专款套出后,以备村上开支方便。审计查出后,该村几位干部已经认识到此做法错误,并立即将27594元退耕还林补偿金全额解缴到了村财镇代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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