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等原因,红安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2014年,全县农村人口53.9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1.12%;建档立卡贫困户43937户112849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1%;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805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6%。红安脱贫攻坚难度不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安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发扬“朴诚勇毅、不胜不休”的红安精神,举全县之力聚力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考核标准,量化、细化贫困评价体系;全面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切实强化扶贫基础性投入保障;建立运用“大督查”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全天候督办抽查“五天四夜”执行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扎扎实实打基础,让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公共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量化数据最直观地展现了红安脱贫攻坚的成效。[1]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脱贫攻坚和多轮精准识别“回头看”,全县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112849人减至2017年年底的32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1%降至2017年年底的0.06%。2018年年初,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制定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和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红安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2018年6月份开展国家第三方考核,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11%(国家标准不高于2%),漏评率为0.07%(国家标准不高于2%),错退率为0(国家标准不高于2%),认可度为95.94%(国家标准不低于90%),所有指标均达到贫困县退出的国家标准,2018年8月7日,省政府宣布红安退出贫困县。(www.daowen.com)
红安脱贫摘帽的成效是系统性、全局性的。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各方支持下,红安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精准脱贫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各个方面,通过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激发县域发展内生动力,促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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