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安置点建设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严格遵守工程“四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检查督办,确保工程建设材料过关、质量过硬,在项目建设程序、标准、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上从严管理。红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过程中无上级规定禁止行为的事项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项目分户验收已基本完成。
1.安置点全部统一踏勘选址
易地搬迁安置点由各乡镇进行初选,再由县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环保、林业、水利、电力、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乡镇初选地址进行现场踏勘确认,确保安置点选址符合各部门规划。通过踏勘确认安置点,红安县易迁办组织地质勘测、地质灾害评估、环境评价等中介服务单位对各安置点实行全覆盖检查,对有潜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不符合人居环境要求的安置点坚决换址,为贫困户选择最好的地段,营造安全、便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
2.安置点全部统一规划设计
按照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以及“保基本、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当地民风民俗、村容村貌,红安县设计院针对所需的25、50、75、100、125平方米五种户型,科学合理地分别设计了两套精简实用的户型图,县易迁办结合实际,对外墙、内墙、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节能、水电等方面装修标准及选材价格本着“保安全、保基本”、节俭适用的原则予以确定,乡镇各安置点严格对照执行。在安置点设计上既充分满足群众日常所需,也达到了国家设计规范要求。(www.daowen.com)
3.搬迁群众统一“五步”确认
红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贫困户的意愿,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程序执行到位,多方联动,联审联批,确保搬迁对象识别公正、公平、公开。红安县搬迁对象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该搬的一人不漏、不该搬的一人不进。
4.易迁资金封闭管理,按时拨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截至2018年12月底,红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到位资金43657.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72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9105万元,长期利息贷款24374万元,专项基金4457.47万元。已按进度下拨至各乡镇和项目主体建设资金38164.073万元,余下的资金在工程决算完成后支付,质保金到期后支付。从微观层面来看,红安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均投资资金额度为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0.7万元,专项建设基金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万元,商业银行贷款3.5万元。红安县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运行,要求相关人员要规范财务制度,及时记账、分类记账,禁止切块使用。在安置点工程前期费用方面,红安县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中支出较少,人均没有超过3000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