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坚持产业发展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加大产业扶贫扶持力度,积极完善产业扶贫的相关政策。在退出贫困县序列后,红安县为了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产业扶贫在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方面取得新成就,根据县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逐渐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的产业扶贫政策。
2015年8月,红安县出台《红安县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以及“1+12”精准扶贫政策。其中,“12”是指12个具体实施办法,每个实施办法都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其中,针对产业扶贫的相关政策主要是《红安县工业扶贫实施办法》《红安县农业扶贫实施办法》《红安县旅游扶贫实施办法》《红安县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红安县工业扶贫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根据工业企业岗位需求,负责安排3000名贫困人口在家门口的企业就业,切实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对符合政府认定的扶贫对象,在企业工作期满一年,每天80元,每安排一人年终给予该企业2000元奖励;安排贫困户家庭成员10人,满一年,县政府给予100万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或100万元贴息5%贷款;1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5万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或增加贴息5%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场主体带动一个贫困户脱贫奖励1000元;贫困人口自主创业给予5万元全额贴息贷款。[6]
《红安县农业扶贫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帮助1000户贫困户2500个贫困人口脱贫。2015年通过产业扶贫力争为贫困户人均增收1000元;2016年力争为贫困户人均增收2000元;2017年力争为贫困户人均增收3000元。对贫困户自主发展种植业、畜牧业以及水产业提供相应的补贴与支持政策;对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如安排就业、合作发展、规模化脱贫等方式,给予相应的补贴和补助。[7]
《红安县旅游扶贫实施办法》指出,要在全县发展30个旅游重点村,带动1000户贫困户从事旅游业的创业,带动5000个贫困人口在旅游业就业。旅游扶贫重点村每村给予20万元的项目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给予5万元/户全额贴息贷款;景区或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办小型宾馆或开农家乐的(宾馆达到10个床位以上,农家乐一次性接待50人以上),给予每户10000元/年奖励;贫困户在景区或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办超市的,根据规模大小给予1000—5000元/年的奖励;旅游业市场主体安置贫困户打工就业或参与入股分红,脱贫一个奖励市场主体或旅游业主1000元,给予5万元贴息5%贷款扶持。[8]
《红安县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实施办法》指出,为贫困户和贫困村建立持久增收项目,帮助贫困户家庭新建一个3kW功率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户所有,实现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贫困村新建一个50kW功率光伏发电站,产权及收益归村所有,实现村年均增收5万元以上。[9]
2016年10月15日,红安县出台《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36”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明确要求,把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首要任务。通过从全县已参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市场主体中精选10家红旗市场主体、30家骨干市场主体、60家优质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致富。“136”工程的实施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同时,通过奖励政策的叠加,促使100家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最终实现红安县“全国争一流,全省当标杆,镇镇有特色,村村有亮点”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10](www.daowen.com)
2017年3月6日,红安县出台《红安县特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一年)》,其中明确指出,以贫困户为帮扶对象,以红苕、红宝萝卜、有机茶、蜂蜜等产业为重点,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并对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目标、扶持模式以及相关的扶持措施进行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推动了特色农业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探索出建立市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11]
2017年3月6日,红安县出台《红安县关于落实“136”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市场主体,即红旗市场主体、骨干市场主体以及优质市场主体的入选基本条件,并对其申报、审核、监督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12]
2018年1月30日,红安县出台《红安大布、永河皮子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做强以红安大布、永河皮子等地标产品为主的特色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13]
2018年3月30日,红安县出台《红安县特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市场主体奖补项目资金拨付的补充意见》,做好特色农业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工作,以贫困户为帮扶对象,以红苕、红宝萝卜、有机茶、蜂蜜、永河皮子、红安大布、香菇等产业为重点,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导向,重点选择一批基础好、产业链长,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对象,通过构建“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市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结合贫困村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业产业特色,做强产业基地,推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另外,该政策文件进一步明晰了市场主体奖补项目资金拨付规定。[14]
2018年10月30日,红安县出台了《红安县产业扶贫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支持重点贫困村培育出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完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合作联结机制,扶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推动贫困户可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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