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健康扶贫的主要措施

健康扶贫的主要措施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红安县充分整合资金和管理资源,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并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此外,红安县还投入400万元建立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基金,有效减轻了健康扶贫对象的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红安县卫计部门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村主要公共场所安装了统一样式的宣传栏,统一发布健康知识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公民健康素养66条、健康常识、慢性病知识等,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减少了疾病发生的概率。

健康扶贫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绝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目标,红安县紧紧围绕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和“方便看病”进行努力探索。红安县充分整合资金和管理资源,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并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1.政府主导精准施策,加大健康扶贫执行力

(1)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划定医疗机构。红安县的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是用于帮扶精准识别后的贫困户,为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实施,在贫困人口身份确认上,红安县采取“四看五步”工作法,“四看”即按照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的评分细则,对房、粮、劳力、读书郎等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对初步确认对象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成员会、召开群众代表大会、逐户核对调查、召开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会、镇村两级公示”的“五步工作法”,一一登记、一一核实、一一公示、一一确定,确保贫困对象“应包全包、应扶尽扶、应定确定”,对有异议的重新按程序核对确定,无异议的由乡镇和工作队、村委会三方签字盖章,统一上报县扶贫办,最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入健康扶贫救助范围,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对象确认的精准度和公信度。

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上,红安县一方面坚持以基本医疗为主的方针,充分考虑疾病诊疗需求、综合医疗技术、医疗收费价格、群众口碑等因素。另一方面选定愿意积极配合和支持红安县健康扶贫工作,能够实现报销“一站式”、能够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机构,最终确定9家省市级医院、3家县内二级医院和14家一级医院作为红安县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

(2)科学制订扶贫方案,政策落实有序推进。红安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红安实际,以贫困群众人人享有医疗服务为目标,围绕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和“方便看病”的目标任务,科学制订了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了健康扶贫“4321”红安模式,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推进健康扶贫,实现了健康扶贫政策对贫困人群的全覆盖,贫困人群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患有中风后遗症、恶性肿瘤术后门诊化疗、高血压等36种重大或慢性疾病的贫困对象,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3)保障扶贫资金投入,落实相关政策举措。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经办服务”,红安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其中,精准扶贫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00元,民政救助低保、五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红安县政府出资2469.63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这样,贫困户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个人只付住院费用的10%,个人当年住院自费累计不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住院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向医疗机构支付赔款。

此外,红安县还投入400万元建立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基金,有效减轻了健康扶贫对象的看病就医经济负担。2017年全年贫困对象住院救助31413人次,医疗总费用18524.8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0734.91万元,大病保险赔付2575.52万元,政府扶贫兜底3853.76万元,个人人均自付1064.69万元,实际住院报销比例达94.26%,住院医疗个人人均支出442.65元。[11]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健康扶贫支撑力

为全力打造“健康红安”,红安县对健康扶贫对象落实“五个一”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对贫困人群的健康全管理。

(1)建立一份健康档案。红安县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每位健康对象建立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健康档案按照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亚健康、健康四类进行分类管理,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救治,健康扶贫对象患重大疾病能一次性治愈的,各医疗机构提供就医指导,引导健康扶贫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对患慢性疾病的健康扶贫对象提供慢性病防治服务。规范对糖尿病、高血压病、重症精神病的管理,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2)确定一名家庭健康管理医生。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均可享受免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1+1”工作模式(一名贫困户+一名家庭健康管理医生),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为每个贫困家庭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定期上门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红安县完成贫困对象家庭医生签约33255户,签约率83.13%。完成贫困对象免费体检106219人(含预约对象),体检率94.89%,[12]通过家庭医生健康指导和干预,全县贫困慢性病患者的疾病得到了规范管理。

(3)设立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栏。红安县卫计部门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村主要公共场所安装了统一样式的宣传栏,统一发布健康知识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公民健康素养66条、健康常识、慢性病知识等,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减少了疾病发生的概率。

(4)发放一份政策宣传信函。红安县卫计部门向扶贫对象先后发放《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证》《健康扶贫服务手册》《致红安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对象的一封信》及“红安县健康扶贫门诊慢性病救助明白卡”等,共计12万份。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不仅让贫困对象详细了解医疗救助政策和就诊流程,也让健康扶贫对象提高疾病防控知识,健康保健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5)推送一条温馨提示短信。红安县以信息化为抓手,打造“互联网+健康扶贫”,自主研发并启用“红安县健康扶贫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平台每月自动对健康扶贫对象进行健康保健知识、健康扶贫政策的“两推送”服务,通过信息推送,让健康扶贫对象真正对自身健康状况清楚明白、对疾病发生情况清楚明白、对医疗救治情况清楚明白、对医疗费用发生与补助情况清楚明白、对脱贫情况清楚明白。通过信息平台的应用,为健康扶贫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落实惠民便民措施,感受健康扶贫亲和力(www.daowen.com)

红安县卫计部门全面推行三大便民惠民举措,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1)入院不缴费。贫困群众住院一律取消新农合起付线和入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即可入院诊疗。贫困群众在门诊就医时,到服务窗口挂号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证)免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的挂号费及诊疗费自费部分。对无力支付自费部分的健康扶贫对象一律先救治,后向民政部门结算。入院不缴费的举措,极大减轻了健康扶贫对象的经济压力

(2)报销一站式。简化贫困群众住院报销结算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完成。红安县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兜底”等政策进行了无缝对接。患者出院时,医疗机构直接在信息系统中为患者办理结算,信息系统即时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兜底”的报销金额理算出来。贫困群众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即可,其他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集中到相关部门结算。

(3)就诊一卡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健康扶贫绿色通道,贫困群众看病时凭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证即可就诊,省、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无缝对接,一站直达,为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4.完善大病救助方案,提高健康扶贫行动力

为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保障体系,加大重大疾病救助力度,红安县不断完善救助方案。一是顺利实施门诊重大慢性病医疗救助。为解决慢性病贫困对象门诊就医问题,2017年7月红安县出台《红安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门诊重大慢性病补偿管理办法》,贫困对象患高血压等16种重大慢性病,门诊购药费用按90%报销比例纳入救助范围。红安县健康扶贫办公室联合县医保局已通过前期疾病申报认定、慢性病医生签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二是启动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为做好贫困患者“大病分类救治工作”,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县卫计部门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合理确定大病救助定点医院、明确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

5.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强健康扶贫承载力

红安大力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将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让基层贫困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一是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红安县不断丰富“四化”(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内涵,努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合理利用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精心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有序推进“五化”(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村卫生室建设,完成“五化”村卫生室建设103所,实现了“五化”村卫生室在全县行政村全覆盖,提升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看病就医环境。二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红安县卫计部门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构建起完善的分级诊疗机制,制定并出台了《红安县二级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管理规定》,修订完善转诊目录,遴选出186种病种进行分级诊疗管理,让医疗资源互通共享,形成了县域内医疗资源均衡、群众看病就医便捷、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的分级诊疗的新格局,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难题。三是全面推进对口帮扶。红安县卫计部门组织开展了医疗集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县级公立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医护人员70余人,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通过专题讲座、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帮扶,促进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让贫困群众就近就便得到良好的救治。

6.探索三方监管措施,夯实健康扶贫监督力

为高效节约利用好扶贫资金,红安县主动探索推进政府监督、保险公司分担、医疗机构内控的三方监管机制,确保健康扶贫政策阳光推进。

(1)政府部门加强医疗监督。政府制定并出台了《红安县常见疾病分级诊疗目录》,严格实行分级诊疗,对违规转诊一律不予报销住院费用。红安县组织并成立了健康扶贫监督委员会,每月组织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三方联席会议,成员由政府部门人员和医务人员组成,每月一次例会,保险公司提供20个出院病例由监督委员会评审,评审实行百分制,出现一例不合格的病例,扣减10分,对没有达到60分的医疗机构,扣除1万元的拨付资金。对超过80分的医疗机构,奖励1万元资金,参与评审的医生一次一更换,有效落实了第三方的监管。

(2)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分担。红安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政府出资为所有贫困户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借用保险公司成熟的管理理念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管,既可以发挥保险资金的杠杆作用,又可以分担资金风险。

(3)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小病大养、过度医疗的问题。红安县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医院服务协议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做到“五个严控”,即严控住院次均费用、严控县外转诊率、严控住院例均天数、严控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控单病种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用药目录和高值耗材使用的规定,省级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费用控制在总住院费用的20%以内,县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真正将健康扶贫对象医疗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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