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人类的基本权利,身体与心理健康是全体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条件。阿马蒂亚·森从发展与自由的关系出发,认为贫困人口缺乏创造收入的能力、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根源于他们的能力受到剥夺与机会的丧失。[3]从可行能力的视角来看,健康被认为是一种具有重要内在价值的人类可行能力,而且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一个人不具备健康的条件,则其获得其他的可行能力包括健康生活的能力、受教育的机会、参与社区生活的能力、心情愉悦等在很大程度上将受到限制甚至摧毁。因此,健康的对立面——疾病意味着可行能力的被剥夺,其造成的贫困不仅仅是收入贫困,更重要的是会降低获取收入的能力,使得将收入转化为可行能力更加困难。因为病况越严重的人,会需要更多的收入以便得到照顾和接受治疗,才能实现与健康的正常人相同的功能性活动,因此民众的健康可以看成发挥功能的一种关键性的基本能力,健康被剥夺是贫困的一种形式,也是导致收入贫困的重要原因。
在农村贫困地区,往往会出现“疾病—贫困”的恶性循环,即“疾病—支出加大—贫困加深—无力医治—疾病加重”。也就是说,疾病与贫困之间相互影响。红安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地理位置较偏,远离中心城市,基本医疗设施落后,医疗人才缺乏,繁重的劳动、医疗保健观念的缺乏使得群众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较弱。疾病的发生会让人丧失部分甚至全部的劳动力,家庭收入被迫减少,灾难性的医疗支出或者是大额的医疗费用使家庭支出进一步扩大,致使他们陷入贫困的境地。红安县立足本县的实际,抓住精准脱贫、健康先行的扶贫思路,实施健康扶贫政策意义重大。
1.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健康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的“三保障”之一就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即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在医保、新农合方面给予更多扶持。红安县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民政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能力,实现全县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少得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健康保障。(www.daowen.com)
2.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发展基础
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局面。乡村振兴取得成就的最关键要素就是人。红安县实施健康扶贫政策,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帮助患者解除病痛、恢复自我发展的信心、尽快恢复生活生产能力,帮助家庭甩掉疾病的沉重负担,帮助他们摆脱因病致贫、因贫病重的恶性循环困境,使贫困对象能够如期增收脱贫,加快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