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会计处理对于收取平销返利的商业企业来说,销售商品时,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约定收到现金返利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按约定收到实物返利时,应确认库存商品增加,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②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1.会计处理
对于收取平销返利的商业企业来说,销售商品时,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约定收到现金返利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按约定收到实物返利时,应确认库存商品增加,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2.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相关规定,平销返利业务税务处理如下:
(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
①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适用税目税率征收增值税。(www.daowen.com)
②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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