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主要风险点:企业所得税未作视同销售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23万元,应补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4.81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欠缴税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对来店有礼、积分送礼、积分抽奖赠送的货物或者服务,应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主要风险点:企业所得税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链接稽查案例:某公司来店赠送未视同销售,被稽查查补税款(www.daowen.com)
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某地国税稽查局在对该公司2017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参加当年交易展览会时,采取来店有礼的方式,在交易会现场对进入该公司展厅参观的客户无偿赠送公司产品,无偿赠送的562套产品、108套试用产品,均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最终,稽查认定,该公司参加交易会无偿赠送的562套产品、108套试用产品,应视同销售,按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为19.23万元,应补缴增值税3.0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23万元,应补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4.81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欠缴税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企业财税实务与纳税筹划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