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账户大额交易的监管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文件,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这一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洗钱、恐怖融资及腐败、偷逃税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报告的大额交易包括: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www.daowen.com)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
2.对大额现金的监管
为了补齐大额现金流通使用管理领域监管短板,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文件,决定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表1-9 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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