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假设的设置优化方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假设的设置优化方案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潘琰、郑仙萍认为,内部控制基本假设包括:控制实体假设、可控性假设、复杂人性假设和不串通假设。为了实现这些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对象必须是可控的。由于人是有限理性的,因此他们具有双重人格,内部控制的双重人格假设包括两方面的具体假设:经济人假设。内部控制的执行人存在克制私欲,纠正行为偏差的动机,从而使得内部控制具有有效发挥控制作用的可能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假设的设置优化方案

(一)文献综述

最早对企业内部控制假设进行探索的是罗伯特·西蒙斯(Robert Simonds),他认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基本假设包括以下方面:(1)每个人都有固有的道德缺陷,所以有必要使用内部控制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信息的可靠。(2)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使潜在的不轨者害怕被发现,从而对舞弊行为产生威慑力。(3)独立的个人能够识别并报告他所发现的异常情况。(4)要求其他人参与舞弊有很高的风险,所以数人共谋的可能性很低。(5)正式的任命和说明决定了组织中个人的权限。内部控制认为权力和影响来自高层管理层,因而,员工会把关于控制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反馈给管理层。(6)在业绩目标和产生的正确信息之间不存在固有的矛盾。会计师认为,出色的业绩和可靠的信息在组织内是有可能同时实现的。(7)记录和文件是行为和交易的证明。内部控制把文件和电子记录作为正式交易的凭证,如果这些凭证是伪造的或不正确的,那么就无法保证交易被正确记录。

该基本假设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假设混淆了假设和目标的界限,两者虽相互联系,但仍有所区别;其次,西蒙斯所提出的内部控制有效作用的假设过于狭窄,因为要使控制目标得以实现,首先必须明确控制对象,然后必须明确控制对象是否可控。

潘琰、郑仙萍(潘琰、郑仙萍,2008年)认为,内部控制基本假设包括:控制实体假设、可控性假设、复杂人性假设和不串通假设。其不足之处在于复杂人性假设和不串通假设相互重复,没有考虑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的经济性因素。

(二)企业内部控制目标设置所依据的内部控制基本假设之分析

根据《韦氏国际词典》的解释,假设的含义有二:(1)提出一个认为是理所当然或不言自明的命题;(2)基本的前提或假定。第一种解释指假设是一种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验,不需再加以证明的命题。第二种解释指假设是人们进行实践活动或者进行理论研究时,根据特定环境和已有知识经过思考后提出的,具有一定事实根据的假定或设想。假设不过是人们根据既定目标选择的结果,使用内部控制的目标构建内部控制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能够推导出内部控制的假设。

(三)企业内部控制假设及其相关理论分析(www.daowen.com)

1.控制主体假设。控制主体假设是对内部控制活动的空间范围的限定,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为实现企业相关目标提供保证,所以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取决于企业的范围或边界。企业是一个人造的经济系统,系统的边界是事物的规定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用以区分系统与环境两个本质不同的系统所包含的要素的界限(张宜霞,2007)。根据交易成本理论(科斯,1937),企业在本质上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产生的原因是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比在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内进行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界限不是简单地局限于企业的物理边界或法律边界之内,而取决于企业目标对其的定位和要求,它可以是单一的企业、一个事业部或者一个车间,也可以是因所有权关系而形成的一个企业集团或因供销等经营关系而形成的一条价值链。

2.可控性假设。从系统的整体和局部(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研究,系统被定义为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按一定规律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即系统各元素之间存在一定的耦合关系。可控性指存在某一输入变量,即作用的传递者,使系统在特定时间内从最初状态转移到最终的期望状态。可控性对于控制的重要性在于,只有当系统是可控的,控制目标才可能实现。内部控制也是一种系统,它由施控者通过控制手段,使受控者的状态向控制目标转移。对企业而言,其控制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保护目标和合规目标等。为了实现这些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对象必须是可控的。根据系统元素的耦合性特征,控制对象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控制对象与控制主体等其他要素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耦合关系,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存在可予以控制的可能性。

3.双重人格假设。由于内部控制的执行者是控制主体相关人员的行为,而人的行为虽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但最终取决于人的本质属性,因此,依据内部控制的目标,对人性作出合乎事理、合乎逻辑的判断是进行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和开展内部控制活动的必要前提。目前,关于人性的假设大致分为以下四类:(1)“经济人”假设(亚当·斯密,1776)。人有“利益最大化”、“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倾向”等几个方面的本质属性,每个人都知道怎样做会更好,但却不能完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以最大化自身利益。(2)“社会人”假设(梅奥,1933)。人们工作的主要动机是社交需要,非正式组织对人们的社会影响比正式组织的经济诱因更大。(3)“自我实现人”假设(马斯洛,1943)。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实现的需要,个人的自我实现与组织目标的实现并不冲突,适当调节,能够使两者达到一致。(4)“复杂人”假设(薛恩,1965)。人有复杂的动机,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两种,也不能把所有的人归结为同一类人;人们的需要与潜在的欲望是多种多样的,它随着年龄与发展阶段的变迁,随着所扮演角色的变化,随着所处境遇与人际关系的演变而不断变化。

双重人格假设是基于上述“复杂人”假设提出的。它主张人是道德与经济两重人格的复合体。由于人是有限理性的,因此他们具有双重人格,内部控制的双重人格假设包括两方面的具体假设:(1)经济人假设。内部控制的执行人存在自私动机,因而存在执行人串通舞弊,管理层逾越舞弊的可能性。(2)道德人假设。内部控制的执行人存在克制私欲,纠正行为偏差的动机,从而使得内部控制具有有效发挥控制作用的可能性。

4.经济性假设。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其基本目标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因此,企业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型原则,即某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成本必须小于由于实施控制取得的相关收益或节约的相关成本。

综上,本文认为,内部控制基本假设包括:控制主体假设、可控性假设、双重人格假设和经济性假设,其中控制主体假设界定了内部控制活动的空间范围,可控性假设和不串通假设规定了内部控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双重人格假设解释了内部控制存在的局限性和合理性,经济性假设解释了内部控制的相对性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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