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财政税收大幅度改革的情况下,银行将成为国家对西藏乡镇企业投资的主渠道。因此,解决西藏乡镇企业融资困难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对乡镇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第一,西藏乡镇企业一般规模小,所需资金大部分都是流动资金,贷款数量小而贷款频率较高,因此,各商业银行、分支行要建立针对乡镇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人员,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乡镇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信息咨询等多种金融服务,要适度发展与乡镇企业相适应的各类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大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乡镇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协作,定期召开由各级经济职能部门、各商业银行、乡镇企业参加的例会,通报情况,协调乡镇企业发展、金融支持等相关问题,密切商业银行与乡镇企业的关系。第二,实施相应的乡镇企业贷款担保制度。乡镇企业由于融资渠道有限,可向银行提供作贷款抵押的资产很少,所以银行向乡镇企业提供贷款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都很大,这就造成乡镇企业贷款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要为乡镇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技术创新贷款提供一定担保,筹集贷款担保基金,成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履行全程跟踪服务,解决乡镇企业融资担保的困难。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不断提高担保资金运营质量、确保担保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第三,结合西藏乡镇企业实际,实事求是开办授信额度业务,增加授信企业,扩大乡镇企业授信额度。凡是有盈利的乡镇企业及信用好的乡镇企业,都可以定为授信企业,各商业银行在企业授信评估时,有关评估指标应从西藏乡镇企业实际出发,灵活考核。银行在一定时期内对授信乡镇企业提供一定授信额度,乡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额度内随时取得银行提供的不同形式的信用支持,特别是要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还本付息的乡镇企业,支持乡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和符合市场的新产品开发,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潜力大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亏损乡镇企业,只要有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银行应及时发放封闭贷款,支持乡镇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促使其走出困境,为乡镇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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