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政策评估回顾

我国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政策评估回顾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服务业对外资进入的限制措施较多、壁垒较高,生产性服务业的开放程度较低。图3.1是2016年我国与OECD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限制指数的对比。

我国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政策评估回顾

(一)从国内层面看,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步较晚

改革开放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才开始起步(郭怀英,2006)。国家关于发展服务业以及开放服务业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文件上,关于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内容也集中体现于此:《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1992年)、《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07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2年)。这四个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在服务业政策上从缺乏重视到积极发展态度的转变,以及从较为封闭到逐步开放的转变历程。从1992年的政策来看,在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背景下,三大产业结构初显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农业和工业出现要素扭曲、资源误置的状况。而我国开始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是为了调整就业结构,缓解第一、二产业就业难的问题(江小涓,2017)。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了响应“入世”的号召,紧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步伐,在服务业政策上,我国积极引入外资和推进对外开放,开放产业主要有零售、金融、审计、文化娱乐和旅游等。2007—2012年,在科学发展观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我国服务业产业体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呈现出国内和国际竞争力不强、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较低的特点。在这近6年间,我国对服务业产业类型的划分和界定较为成熟,在不同时期和地区,对生产性、消费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当前发展的侧重点在于关乎民生的生产性服务业。一方面,相较于消费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而言,生产性服务业占据我国服务业的较大比重,对国民经济最为重要;另一方面,运输、零售、通信邮政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辅助与配套设施。因此,在我国服务业的政策调整上,绝大多数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但是相较于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重视程度仍需加强。依据我国经济发展背景、宗旨、所处阶段和政策措施,表3.4总结和回顾了我国自1992年以来支持国内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表3.4 1992年以来我国服务业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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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国际层面看,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较为缓慢

我国服务业正式开放始于2001年加入WTO,随着中国服务业开放程度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服务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然而,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服务业对外资进入的限制措施较多、壁垒较高,生产性服务业的开放程度较低。图3.1是2016年我国与OECD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限制指数的对比。在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等九个生产性服务业中,我国对外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的平均水平高于OECD国家。其中,我国的航海、航空运输的限制指数为0.39和0.59,是OECD的1.5倍。在快件快递行业,我国限制指数极高,为0.87,是OECD平均水平的3.3倍。而开放服务业市场才能吸纳优质外资进入国内市场,与国内服务业企业参与竞争,不断刺激国内市场生产率水平的提高,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因此,从服务贸易的行业限制指数可以看出,我国对外的生产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程度较低。(www.daowen.com)

图3.1 2016年我国与OECD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平均限制指数(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比较

资料来源:OECD数据库、WIOD与作者计算。由于航空运输、航海运输、内陆货物运输数据不可得,对其采用WIOD 2016版本世界投入产出表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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