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其首要要求就是要协调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化解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所有者和债权人都为企业提供了财务资源,但是他们处于企业之外,只有经营者即企业管理者直接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所有者、债权人和经营者之间构成了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关系。通常情况下,他们三者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他们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不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必须协调三者之间的冲突。
(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协调
经营者和所有者的主要利益冲突,是经营者希望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能够获取更多的报酬、更多的享受;而所有者则希望以较小的代价(报酬)实现更多的财富增值。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方式有解聘、接收、激励。这就是双方在追求各自目标方面存在的矛盾。如果所有者不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经营者对股东目标的背离,这种背离表现在两个方面:①道德风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不尽最大努力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②逆向选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以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为代价。为了协调这一矛盾,通常可以采用监督和激励两种方式。
股东的监督一般通过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委派财务监事等手段,尽可能获取经营者的信息,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在经营者背离股东的目标时,可以通过解聘、接收方式约束他们。
解聘是一种所有者约束经营者的办法,所有者对经营者予以监督,如果经营者未能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就解聘经营者,为此经营者会因为害怕被解聘而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接收是一种通过市场来约束经营者的办法。如果经营者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未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企业价值提高,该公司就可能被其他公司强行接收或吞并,相应经营者也会被解聘,为此经营者为了避免这种接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股票市价。(www.daowen.com)
股东的激励是指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绩效挂钩,以使经营者自觉采取能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措施。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间此消彼长、相互制约。股东要权衡轻重,力求找出能使三项之和最小的解决办法。
(二)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协调
所有者的目标可能与债权人期望实现的目标发生矛盾。协调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协调的方式有限制性借债、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等。公司向债权人举债后,两者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债权人把资金交给企业,其目标是到时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由于风险与收益呈一种反向关系,企业往往会把资金投向风险高的项目,这样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所有者与债权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所有者可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要求经营者投资于比债权人约定的风险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的风险;②所有者或股东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而要求经营者发行新债券或举借新债,致使旧债券或老债的价值降低。
为协调所有者与债权人的上述矛盾,通常可采用的方式有限制性借债、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等。限制性借债是指在借款合同中加入某些限制性条款,如规定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担保条款和借款的信用条件等;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是指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和不给予公司增加放款,从而保护自身的权益。
总之,企业为了能长久生存发展,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仅要处理好与利益主体的关系,而且还要注意自己的社会责任。一般情况下,二者是基本一致的,但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应制定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强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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