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报告中,对于紧凑城市建设中政府的任务与职能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政府要根据地区紧凑城市愿景进行规划,公告实施建设紧凑城市政策,让居民和投资者对未来城市空间印象有明确的认识,在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使远景开发建设成为可能。此外,政府在对紧凑城市建设给与明确支持外,还需对地区具体实施的战略措施、管理、财政等方面给予监管。
二是政府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为实现紧凑城市建设目标,需要同级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民间之间明确相互的职能与分工。紧凑城市的实施不可能在一个层面上实现政策、制度、财政等方面的管理。因此,相关关系者的责任要在开始阶段能够相互理解,形成在政策、财政、制度等方面各司其责的战略性合作关系。(www.daowen.com)
三是要建立协作促进关系保障社区利益。紧凑城市建设,政府要结合社区利益发挥协调功能,处理项目开发中横向及纵向关系,这是垂直推进紧凑型城市建设的有效方法之一。在OECD报告的案例分析中,政府在同社区保持传统合作的基础上,还新增了与院校的创新合作关系,如在大都市计划中吸纳当地院校参与,由此能够获取较实用的观点、重要的知识和技术方面的信息与建议。同时院校也在与政府合作中,使大学周边以及校园内建设得到改善。
四是要建立基于评价指标的问责制,促进监管透明度。在一系列的管理手段中,大城市如何改善城市功能,特别是如何展示实力水平和评价绩效,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建立紧凑城市评价指标。通过这些指标,城市管理、投资等相关关系方以及市民,对紧凑型城市的建设愿景和发展状况能够进行判断。同时,从增强政府监管透明度的角度讲,通过指标的建立,决策者和居民在协商和协调的基础上,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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