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拍卖规则:出价最高者胜出但支付第二高报价

拍卖规则:出价最高者胜出但支付第二高报价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每位竞标人都会用一个密封的信封将竞标价格交给拍卖人,出价最高的竞标人胜出但只支付第二高的报价。在拍卖会中,任何参与拍卖的竞标人都必须参与竞标,愿意支付当前的最高价,否则就要放弃竞标的权利和退出拍卖会。

拍卖规则:出价最高者胜出但支付第二高报价

讨价还价可以是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的直接博弈行为,如地主与佃户、政府与工会、旧车推销员与买主;也可以是销售者之间的直接博弈行为,如固定需求下的进口配额、员工招聘;也可以是购买者之间的直接博弈行为,如固定供给下的上大学、医院看病、行政审批、拍卖。在经济学中,购买者之间的直接博弈行为特别是拍卖行为近几十年来得到富有成效的研究。拍卖就是在销售者保证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产品的条件下,通过购买者之间的竞争来揭示购买者对销售产品的偏好,从而让销售者实现按照一级价格歧视的方式出售产品的行为。

购买者之间的直接博弈行为,最能体现在那些供给非常有限的产品,如文物字画、无线电频谱牌照、矿井开采权、土地等。在中国,尽管矿山开采权和无线电频谱的牌照还没有形成拍卖市场,但是,文物字画和土地的拍卖范围却是在不断扩大。例如,中国演艺产业博览会举行的演艺产品拍卖活动,在2011年的天津会场,就拍卖了31个剧本、剧目和剧目冠名权,还有135件字画,成交金额达到3200万元。在这些有限供给的产品中,销售者不知道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偏好程度如何或者能为购买者带来多少利润。拍卖理论(auction theory)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设计有效的机制,让销售者能够确信购买者最能有效地利用这些产品或者确定这些产品的真实价值,以便最大化销售者的利润。

第一,设计拍卖制度机制就是要努力排除那些干扰的噪音。即排除那些对购买特定产品不感兴趣或者有兴趣但缺乏购买力的人,让那些既有意愿也有能力的购买者参与竞购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销售者(拍卖行)就不仅需要做大量的广告宣传,让购买者认识到购买这些产品的机会是存在的,而且还需要购买者能够做出某种参与交易的承诺。一般来说,对特定产品感兴趣的人,多数都是旁观者,他们一般都不会做出过多的承诺。有时,许多具有神经质或者故意破坏倾向的人,将会有意抬高竞标物品的价格,但不会购买。著名经济学家维克里(William Vickrey)设计了一种名叫“第二价格密封竞标拍卖”(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的方案。每位竞标人都会用一个密封的信封将竞标价格交给拍卖人,出价最高的竞标人胜出但只支付第二高的报价。尽管这种密封拍卖能限制投标者花费资源来了解竞争者的标价,但是也会导致竞标人报出天价而只支付非常低价格的问题。例如,1990年新西兰政府按照维克里拍卖的方案进行了一场无线电频谱的拍卖会,竞标人仅仅利用6新西兰元就得到了一张价值10万新西兰元的牌照。为此,销售者就可以要求潜在的购买者购买比较昂贵的门票或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产品的价值越高,要交纳的保证金或者购买的门票价格就需要越高,但不能高到几乎没有人参与竞标购买的情形。

第二,拍卖机制的设计要努力防止购买者之间的串谋行为,以便降低激烈竞价的程度和掩盖其真实的偏好。1994年,美国政府竞拍洛杉矶和圣地亚哥的无线电频谱牌照,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在几次拍卖会之后,竞标公司故意在竞标价格中报出地区代码,从而间接地向其他竞标者说明其喜欢的牌照类型和有秩序地瓜分美国电信市场的信号。每个竞标公司只对自己感兴趣的牌照出价,同时不参与其他区域的牌照竞争作为补偿。结果,到1997年4月,美国政府筹集的拍卖费还不到其预期收入的1%。显然,未能有效地控制购买者之间的串谋行为,是这类竞标失败的根本原因。许多文物字画的竞标公司,就利用串谋能够获利的特点,经常参与许多大型拍卖活动但不去竞标,以便获得其他竞标者的补偿。在中国的土地拍卖市场上,当主要的竞争者都是比较熟识的房地产公司时,地方垄断和瓜分市场的计划就可能限制土地拍卖的成功概率。(www.daowen.com)

第三,拍卖机制要让购买者显示的真实偏好的信息得到公开展示和流通。在拍卖会中,任何参与拍卖的竞标人都必须参与竞标,愿意支付当前的最高价,否则就要放弃竞标的权利和退出拍卖会。在这种制度机制设计中,每一个竞标人的真实偏好信息得到展示,而那些对产品估价较低的参与者就可能会最先离开,只留下那些继续报高价和愿意支付保证金的人进行竞标,直到只剩最后一位出高价的竞标人夺得标的为止。这种低意愿者需要退出和分离真实竞标人的机制,与著名拍卖行苏富比(Sotheby)混同潜在的竞标人和旁观者的拍卖机制就具有显著的不同,也比销售者与众多的购买者秘密谈判并利用谎报信息来欺骗其他购买者的办法更有效。这里的关键设计就是,竞标人要不断提高可能会损失的保证金来表达并公开其竞标的意愿,即对特定产品的真实估价。随着损失的增大和其他高价竞标人的信息传播,低价竞标人就会首先选择退出,以便降低其损失的幅度。

英国政府在2000年拍卖3G无线电频谱就考虑到了拍卖的这些制度机制问题,获得了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拍卖收入,高达225亿英镑。首先,英国政府设计了5张无线电频谱牌照,其中4张为老牌公司拥有。这就增强了新公司与老牌公司之间展开竞争的激励。其次,英国政府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对拍卖方案进行了计算机模拟,要求每位竞拍人都需要交纳1亿英镑的定金。根据公开的遴选,最后有13位竞标人参与投标,其中包括9家新公司。最后,英国政府利用新牌照的竞争来抬高4张老牌照的价格,以便融资30亿英镑。每位竞标人都可以参与任何一张牌照的竞价,连续三轮不参与竞标的公司将会退出。在竞标的一周内,竞价稳步上升;在第25轮竞标以后,每张牌照的价值就上升到4亿英镑;在第50轮竞标以后,总的竞标价达到50亿英镑,而且13位竞标人都还在竞价;在第80轮竞标之后,总的竞标价达到70亿英镑。在第93轮(竞标达到100亿英镑)以后,有五家公司陆续退出。这些有实力的大公司的退出,向其他竞标人传达了强烈的信号:3G牌照的报价已经太高了。随后又有3家公司退出,最终购买新牌照的TIW公司支付了43亿英镑,沃达丰(Vodafone)从英国电信(British Telecom)手中以60亿英镑抢走了牌照B,而英国电信只拿到一个较小市场的牌照。显然,英国政府成功地实现了电信牌照的一级价格歧视,获得了丰厚的拍卖收入,不管这些高昂的牌照成本是否会拖垮这些竞标公司。

可以说,拍卖行成功地实现了高度稀缺或者垄断物品进行讨价还价的制度化。在维克里看来,只要制度机制设计得当,不管是投标价值逐渐上升的英式拍卖,还是投标价值逐渐下降的荷式拍卖,抑或是密封拍卖,都能给买者带来相同的平均收益。但是,这个拍卖的收入等价定理,没有考虑不同的拍卖机制蕴含不同的交易成本和卖者主观估价信息披露的现实。密封拍卖不仅使卖者不透露任何信息,而且也造成卖者与竞标者之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因此,在密封拍卖中,卖家欺诈就非常普遍,拍卖的公正性有时很难得到保证。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或者土地拍卖,往往就存在此类问题。荷式拍卖揭示了卖家对物品的最高主观估价,希图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实现鲜花等拍卖物品的快捷交易。因此,交易成本和卖家的公正性会制约拍卖机制的设计,从而最大化拍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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