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及适用对象

企业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及适用对象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因此,相关性原则就是要使会计核算和报告形成的信息有助于他们作出各种各样的经济决策。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和报告工作遵循可比性原则。

企业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及适用对象

下面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介绍重要会计原则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然后再说明会计核算中需要遵循的其他会计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可靠与内容完整性原则

真实可靠是会计信息的生命线,是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重要保障。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具体而言,真实可靠与内容完整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原则要求:会计反映的交易和事项必须真实发生,记载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凭证要可靠,根据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真实会计凭证编制的会计报表要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的情况要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现代会计要求会计主体按照充分披露的精神提供会计信息。

(二)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又一重要特征,也是会计核算和报告必须遵循的基本会计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的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其对决策的有用性,如果一个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对决策的影响,会计信息就没有相关性,会计信息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具体地,只有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的会计信息才具有相关性的特征。所谓预测价值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预测未来事项的结果,以便作出自己的最优决策;反馈价值是指使用者可以根据会计信息证实或否定自己过去已有的预测结果,并修正自己已有的决策;及时性是指会计信息在失去其对决策的作用之前,必须已经为使用者所拥有并使用。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因此,相关性原则就是要使会计核算和报告形成的信息有助于他们作出各种各样的经济决策。

(三)清晰明了性原则

清晰明了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清晰明了的会计信息才能被人理解,“可理解”是会计信息有用的前提,正因为如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论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第二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将“可理解性”放在“决策有用性”之上。所以,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应该坚持清晰性原则,按照简明、易懂的要求,力求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容易理解和接受。

(四)可比性原则

为了明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使用者必须能够比较一个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报表。为了评估不同企业相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使用者还必须能够比较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会计报表。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和报告工作遵循可比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而言,可比性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有些学者将可比性在这个方面的规定称为一致性或一贯性。其次,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暗含了一个要求:会计主体在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同时把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这些政策的变动和变动的影响告诉使用者,以便使用者能够辨别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会计主体对相同的交易和其他事项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之间的差别及其影响,从而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而且,使用者一般都希望比较同一个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因此,会计报表反映以前各期的对应信息也是重要的。坚持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可比性原则,可以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为方便地分析利用会计信息,从而帮助他们作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

(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会计信息要想真实反映其拟反映的交易或者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这些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报告。有时,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与他们的法律形式并不总是一致的。比如,一个企业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式上看,该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但是从经济实质看,该资产上所内含的报酬和风险已经发生转移,企业应该将该项固定资产视为自有固定资产管理,将该固定资产记录入账,并按期计提折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只有认真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原则,才不会误导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六)重要性原则(www.daowen.com)

会计信息的提供是有成本的,因此,会计主体在提供会计信息时,既要考虑信息的完整性,还得考虑信息的重要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和事项。重要性原则要求: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重要性取决于需作判断项目的大小或在出现省略或发生误报的特定情况下,所导致差错的大小。如果信息的省略或误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会计报表作出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一般地,会计交易或事项是否重要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从性质方面看,一项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较大影响时,该交易或事项就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从数量方面看,当一项交易或事项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该交易或事项就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既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又可以节约会计信息的加工成本。

(七)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一直是会计核算和报告工作的原则与惯例。谨慎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所要求的估计时,在判断中加入一定程度的谨慎,以便不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和费用。具体的,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只有在“相当确定”(reasonably certain)的条件下才能确认资产和收益;但是,在“相当可能” (reasonably possible)的条件下就应该确认负债和费用。对各项资产减值及时作出处理就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坚持谨慎性原则可以保证企业报送的会计信息中所反映的所有者权益和净收益的质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并不允许企业设立秘密准备、超额准备,故意低估资产或收益,或者故意高估负债或费用等,因为按照上面做法编制的会计报表不可能是中立的,会计信息也就不可能是真实而相关的。

(八)及时性原则

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目标是使其对决策有用,只有真实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才是有用的,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重要保障,再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具备及时性都将变得毫无用处;当然,我们也不能为了追求及时性,而使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不具备真实性的“及时”信息也是没用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一般地,及时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及时收集反映企业经济交易或事项的会计资料;及时对这些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按时编制出会计报表;及时将会计报表及其他应该提供的信息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如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提供会计信息之间取得平衡是个难题。如果为了及时提供信息,在了解一项交易或事项的所有重要方面之前就作出报告,这会损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如果等到了解了一项交易或事项的所有重要方面之后再报告,信息可能极为真实、可靠,然而对于那些必须在事中进行决策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可能就没有多少用处。解决这一矛盾的标准是如何有效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在经济决策过程中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九)需要遵循的其他会计原则

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也是会计核算和报告工作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取得的各项资产或承担的负债按交易发生时确定的价格登记入账。由于成本是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交易资料容易获得、便于核查、比较客观和可靠,所以长期以来会计核算和报告坚持成本原则。在相当长时期里,对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项目,成本原则延伸到资产取得后的报告过程中;对于货币性资产和负债项目,在资产获得或负债承担之后往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报告。近年来,公允价值核算的趋势不断得到加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而且,基本准则进一步指出: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一般地,在成本(指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实现原则是西方国家会计核算和报告中坚持的重要原则。2018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把企业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作为成为收入确认的重要基础,把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作为确认收入的标准。结合IFRS15,我国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反映向客户交付所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其金额应当反映企业预期在交换商品或服务中有权收回的对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评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否转移给客户时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第一,企业是否对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第二,客户是否已拥有该商品或服务的法定所有权。第三,客户是否已实现占有该商品或服务。第四,客户是否已承担商品或服务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第五,客户是否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这五个方面的要求表明企业通过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从而获得一项收入要求权,这项收入要求权在企业履约义务完成时转变为实现收入,此时企业可以确认收入。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为了正确地确定资产和费用的水平,进而正确地认定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水平。这一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和报告过程中,凡一项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该项支出就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该项支出就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只能为本期获取效益发挥作用;资本性支出则可以为未来若干期获取效益发挥作用。在会计核算中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就是要求企业在确认支出时要正确确定各项支出的性质,将收益性支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计入损益项目,以便正确地计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将资本性支出作为资产负债表项目,计入非流动资产,以便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混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会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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