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即会计报表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所作的最基本的分类,会计要素构筑了会计报表的基本内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5年发布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第三辑《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中指出“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材料——就是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财务报表里的各种项目,通过数目和文字表明某一主体的各种资财、对这些资财所要求的权利、以及引起了这些资财和权利变化的各笔交易、其他事项和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业主权益、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综合收益、营业收入、费用、溢余和损失”等十个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认可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谈到会计要素时指出:“财务报表反映交易和其他事项的财务影响,是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性,把他们分成大类。这些大类称作财务报表的要素。”这里说的财务报表要素就是会计要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财务状况相关的资产负债表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权益三大要素;另一类是与经营业绩有关的收益表要素,包括收益和费用要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8年颁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第四章界定财务报告要素时,仍将会计要素分类为与报告主体财务状况有关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要素,以及与报告主体财务业绩有关的收益和费用要素。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把会计对象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下面我们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依据,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的含义和特征。
(一)资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主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经济资源。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事项而由主体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主体因控制这些经济资源而具有产生经济利益潜力的权利。
从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的实质是能在未来给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也就是说,资产可以单独或与其他资产相结合,直接或间接地给主体带来经济利益。预期给主体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主体的潜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只有与经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该经济资源才能认定为资产。资产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可以以若干方式流入主体,比如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使用,生产出产品或劳务供企业出售;换取其他资产;或用于偿还债务等。
(2)资产必须能以货币计量,否则它不能成为会计反映和控制的对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经济资源有关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该经济资源才能认定为资产。“可靠计量”对于一个项目成为资产十分重要,货币计量的特点及其目前的计量技术使得“人力资源”“顾客资源”等十分重要的资产项目尚无法在会计报表中有效反映。
(3)资产必须由特定的主体拥有和控制,也就是说,主体对内含于资产的经济利益具有排他性。所谓“拥有或控制”是指主体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主体所控制,即享有某项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并承担潜在的风险。
(4)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这种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是主体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与事项的结果,而且是一种现时资源。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的交易或者事项。那些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不能构成现时资产。这既是会计谨慎性的表现,又是会计信息可靠性的保障。
一个主体可以从多种渠道取得资产,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吸收权益投资,取得贷款,接受赠与等。有些资产是有形的,有些资产是无形的。一个主体的所有资产通常按流动性大小进一步分类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比如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构成一个主体的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一个主体的非流动资产。一个企业主体所拥有的主要资产项目如图1-3所示。主体资产上的权益最终又归属于一定的组织和个人。这种权益按所有权性质分为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与主体对债权人承担的负债责任和义务相互对应,所有者权益与主体对股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互对应。
图1-3 主要资产项目构成图
(二)负债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负债是一项“负资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负债是将来可能要放弃的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主体由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来要向其他主体转交资产或提供劳务的现有义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预期会导致内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主体。
从负债的定义可以看出,负债具有以下特征:
(1)负债的本质是主体在现时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是依照法律、合同或类似文件而担负的强制性责任。负债的清偿可能要动用各种资产或提供一定的劳务,即负债的履行预期会导致内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主体。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只有与主体所承担的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时,该义务才能认定为负债。主体履行义务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比如支付现金;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以其他义务替换该项义务;或者将该项义务转为权益等。
(2)负债必须能以货币计量,这是会计对所有要素予以确认的基本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负债才能予以确认。当然,有些负债的计量,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科学、合理的估计。比如根据现有的产品保证责任估计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负债,根据承担的养老金义务估计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负债等。
(3)负债产生于过去的交易和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所谓现时义务,是指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有些负债因借贷活动而发生,比如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些负债因经营活动或经营所得而形成,比如应付账款和应付股利。企业的所有负债通常按照偿付期限的长短进一步分类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属于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等属于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之和构成了企业的总负债。一个企业主体所承担的主要负债项目如图1-4所示。
图1-4 主要负债项目构成图
(三)所有者权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和留存收益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所有者权益是某一主体的资产减除其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在企业中,所有者权益就是业主权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所有者权益是指主体资产扣除主体负债以后的剩余利益。我国资产负债表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各个会计组织在会计视角上对所有者权益的认识相当一致。
从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可以看出,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
(1)从性质上看,所有者权益是一项剩余权益,是主体的投资人对该主体净资产的要求权,是资产与负债相抵的结果。所有者权益因此又被称作净资产。对债权人权益(对应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比较,债权人权益对资产具有优先求偿权,所有者权益则对资产享有剩余索取权。有的学者因此认为债权人权益是一种临时性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一种永久性权益。相应地,与债权人权益相比,所有者权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
(2)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与负债的计量。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会计对资产和负债的估价方法与投资者对股权的估价方法不完全一致,所以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常常与其市场价值有较大的出入。
一个企业需要列报的基本所有者权益项目如图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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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主要所有者权益项目构成图
(四)收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收入是指一个主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他活动,而获得的其他资产增加,或负债清偿,或二者兼而有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是针对收益概念做出的定义:收益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形式表现为因资产流入、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权益参与者出资有关的权益增加。从收益的定义可以看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收益定义包括了收入和利得。收入在主体的正常活动中产生,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包括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和租金收入等。利得包括了符合收益定义的其他项目,利得可能产生于主体的正常活动,比如有价证券的重估价增值;也可能不是产生于主体的正常活动,比如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收益定义,收益包括了一部分未实现的利得。更为明确地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从比较广义的视角定义收益。收益是除主体权益要求权持有者投入外而导致权益增加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定义,收入具有以下特征:
(1)收入会导致主体所有者权益增加。这是由收入使主体的资产增加或负债清偿所形成的结果。
(2)收入来自主体的日常活动,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可能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或计入损益表的利得类项目中。这里所说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比如制造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活动,流通企业的商品销售活动,金融企业的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活动等。
(3)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认定。根据新修订的从2018年开始逐步实施的收入准则和收入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个步骤: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总的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各个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各个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4)正常情形下,收入构成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定义的收益概念的核心内容。
(五)费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费用是一个主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他活动,而导致的其他资产耗用,或负债的承担,或二者兼而有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因资产流出、资产消耗或是发生负债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对所有者权益参与者分配有关的权益减少。2018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修订颁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除向主体权益要求权持有者分配外而导致权益减少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费用的定义看,该组织所认定的费用是广义的,既包括那些在主体正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也包括损失。一个主体在正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主要有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他们一般表现为现金、现金等价物、存货、不动产和设备的流出和消耗。损失则是指在主体的正常活动之中或之外发生的符合费用定义的其他项目,比如水灾和火灾造成的损失、处理非流动资产的损失等。该费用定义包括了一部分未实现的损失。
从费用的定义看,费用具有以下特征:
(1)费用会导致主体所有者权益减少。这是由费用使主体的资产流出、消耗或负债增加所形成的结果。
(2)费用来自主体的日常活动,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出主要在损失、负债清偿和红利分配等项目中反映。同样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3)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认定。费用的确认需要考虑与相关收入的匹配性,也就是要考虑费用和收入之间内在的因果关系和时期配比性。
(六)利润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报告中提出的是综合收益的概念。所谓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从与业主以外的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中所产生的权益变化。它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化。在会计上与综合收益概念相对应的是营业收益的概念,所谓营业收益,是指本期利润只反映本期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营业收益将营业外收支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影响排除在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没有直接给出利润的定义,而是在关于“业绩”内容的阐述中指出:利润常常用作衡量经营业绩的指标,或是作为其他诸如投资回报率或每股收益等业绩指标的基础,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解决了利润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从利润的定义可以看出,利润具有如下特征:
(1)利润是收入与费用相抵的结果,利得和损失也是利润项目的调整数。
(2)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决定了利润的金额。
(3)利润是企业的核心业绩指标,实现利润也是企业的基本经营目标。
一个企业主体的主要收入、费用和其他损益类项目的内容如图1-6所示。
图1-6 主要损益项目构成图
会计六个基本要素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任何企业要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拥有和控制一定的资产,企业资产都有具体的来源,要么来自负债,要么来自投资或利润积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要素相互结合可以反映一个主体某一时日的财务状况,因此,它们被称为静态会计要素或资产负债表要素,三者之间具有以下关系: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不断地运营资产是为了取得收入以实现投入资本的增值,在经营活动中企业资产被不断地消耗而转化为费用,一定期间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得到企业的利润,收入、费用和利润相互结合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所以,它们被称为动态会计要素或利润表要素,三者之间具有以下关系:
收入-费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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