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是一个跨学科的概念,不同的学科对体验研究的方向和结论存在差异。在管理领域,服务设计者设计体验,运营管理者通过操作关键的因素来为体验提供便利的环境(Pullman & Gross, 2004 )。体验是内在情感的和个人的,许多因素都在管理控制之外,比如说个人基于自身文化背景对于情景的解释、先前的经历、情绪、寻找刺激的个性特征以及许多其他的因素(Belk, 1975 ; Gardner, 1985 )。体验英文为“Experience”,有经历、经验、体验、阅历之意,体验仅仅其中的一个意思。就体验一词本身来看,有动词和名词两种释义。从英文含义的丰富可以看出,体验其实和经验、阅历、经历有着紧密的联系。Pine & Gilmore (1998)认为企业有意识地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使个性化的消费者融入难忘的事件时,体验便产生了。产品是可替换的,商品是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体验是可回忆的。体验事实上是当一个人情绪、体力、智力甚至是精神达到某一特定水平时,其意识中所产生的美好感觉。体验最本质的特征是难忘的、可回忆的。特里·A·布里顿和黛安娜·拉萨认为体验源于顾客与产品、公司或公司代表之间的互动。没有顾客的参与,体验就不可能发生,你不能自己完成这一切,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酒店业和其他服务业相比,其消费具有享受性和文化性。正如美国《酒店杂志》主编杰夫.威斯廷所说:“现在的人们不只是需要一个房间而已,他们希望能够有一些新奇的享受和经历”。商品是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而酒店创造出来的体验是内在的,令人难忘的,它存在于个人的心中,是个人在形体、情绪、知识上参与的所得。酒店对于顾客来说,其基本功能是满足顾客对食宿的要求,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日趋成熟,越来越追求这一基本功能之外的其他满足,这种非功能性的满足不仅能够降低顾客选择的成本,而且满足了自身精神及心理需求。就酒店而言,产品不能止于功能的提供,而是要超越功能,即在满足顾客功能需要的同时带给顾客难忘的体验,也就是说,顾客依托酒店环境、设施、实物产品、服务等来获得难忘的、有价值的住宿经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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