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因:生产所需劳动量的变化

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因:生产所需劳动量的变化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目前为止,最为重要的影响是生产所需的劳动量的变化。(马尔萨斯先生对这一学说评论说:“我的确能武断地把用于商品中的劳动称作是它的实际价值。但这样一来,我们所用的这些词的意义不同于它们惯常的用法,我们即刻混淆了成本和价值的重要区别,致使几乎无法清楚地解释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因,而这种动因实际上取决于这一区别”。[55])马尔萨斯先生似乎认为,一种商品的成本和价值应是相同的。

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因:生产所需劳动量的变化

论不变的价值尺度。[53]

当商品的相对价值发生变化时,最理想的是可以有一种方法确定哪种商品的实际价值下降和哪种商品的实际价值上升。这只能通过把这些商品与某种不变的标准价值尺度相比较才能实现。这种价值尺度本身不能发生像其他商品那样的变动。但拥有这种价值尺度是不可能的,因为所有商品自身都会和它所确定价值的商品一样发生变化。也就是说,没有一种商品不受生产所需要的劳动量的增减的影响。但是,如果某一媒介价值发生变化的这一原因能够避免——比如在我们所使用的货币的生产中,所需的劳动量永远相同——它仍不是一个完美的价值标准或是不变的价值尺度,因为正如我已经设法说明的那样,由于生产这种媒介所需的固定资本的比例和生产其价值变化须加以确定的其他商品所需的固定资产的比例有所不同,所以它的价值会由于工资的涨落而产生相对变化。此外,由于它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耐久程度不同于与之相比的商品的固定资本的耐久程度,或者把一种商品运送到市场所需的时间与把另一种需要对变化加以确定的商品运送到市场所需的时间长短不一,因而也会由于同一原因而发生变化。所有这些情况都使我们可以想到的任何商品无法成为完全准确的价值尺度。

例如,如果我们确定黄金为标准,黄金显然和其他每种商品都一样都是在同一变化不定的条件下获取的,也需要用劳动和固定资本来进行生产。和其他商品一样,黄金生产也可运用节省劳动的改进方法,所以它与其他商品的相对价值仅由于生产更加便利而会有所下降。

如果我们假设这一变化的原因能得以消除,但因为获得等量黄金总是需要等量劳动的,因而黄金仍然不是那种我们能用来准确测定所仃物品变化的完美的价值尺度。因为生产黄金所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组合与一切其他物品的组合不会完全一样;固定资本也不会有相同的耐久程度;运送到市场之前所需经过的时间也不相同。对于一切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物品来说,它是一个完美的价值尺度,但对其他物品来说就不然了。例如,如果黄金的生产条件与我们假设的织布和棉织品的条件相同,它对于这两种物品来说是一个完美的价值尺度,但对于生产所用的固定资本比例不同的谷物、煤炭和其他商品来说就不是如此,因为正像我们已经所表明的那样,长期利润率每有变化都会对所有这些商品的相对价值产生影响,而与生产所用的劳动量的任何变化无关。如果黄金和谷物的生产条件相同,即使这些条件从未改变,而由于同样原因,它也不能总能成为布匹和棉织品的完美价值尺度。因此,黄金或其他任何商品都不能成为一切物品的完美价值尺度。但是我已经指出,利润的变化对商品相对价格的影响是比较轻微的。到目前为止,最为重要的影响是生产所需的劳动量的变化。因此,如果我们假定这一重要变化的原因在黄金生产中消除,我们就可能在理论上的一个许可范围内拥有一个近乎标准的价值尺度。我们能不能认为生产黄金这种商品时所用的两种资本的比例最接近于大多数商品生产所用的资本的平均量呢?对于几乎不使用固定资本的一个极端和不使用劳动的另一极端,这种比例与两个极端的距离是否能够相等,以致形成两者之间的一个适当的数呢?

所以,我可以假设自己拥有一个接近于不变标准的标准,其好处是每次在考虑其他商品价值的变化时,不必考虑用以估计价格和价值的媒介本身价值可能发生的变化。(www.daowen.com)

因此,为了便于研究这一问题,虽然我完全承认金币价值易受大多数其他商品变化的影响,但我还是假设它是不变的。所以,一切价格的变动都是由于我所要讨论的商品价值的某种变化所引起的。

在我结束这一问题之前,应该看到,亚当·斯密和一切追随他的学者,据我所知,毫无例外地认为劳动价格提高之后紧接着就是一切商品价格的上涨。[54]我希望我已经证明了这种观点缺乏依据,只有那些比估价的媒介使用较少固定资本的商品的价格才会在工资上涨时也上涨,而一切使用固定资本较多的商品在工资上涨时价格必然下降。相反,如果工资下降,那些使用固定资本的比例少于估价媒介所用比例的商品才会跌价,一切使用比例较大的商品价格必然会上涨。

还需指出,我并没有因为一种商品所投入的劳动值1000英镑,而另一种商品所投入的劳动值2000英镑,就说前者价值为1000英镑,而后者价值为2000英镑。但我曾说过它们之间的价值是2∶1的比例,并说它们会按这种比例进行交换。至于一种商品是否会卖出1100英镑,另一种商品会卖出2200英镑;或一种商品卖1500英镑,而另一商品卖3000英镑,对于这一学说的真实性都是无关紧要的。我此时不想探究这一问题,只想证实它们的相对价值受生产中所投入的相对劳动量所影响。(马尔萨斯先生对这一学说评论说:“我的确能武断地把用于商品中的劳动称作是它的实际价值。但这样一来,我们所用的这些词的意义不同于它们惯常的用法,我们即刻混淆了成本和价值的重要区别,致使几乎无法清楚地解释财富生产的主要动因,而这种动因实际上取决于这一区别”。[55])

马尔萨斯先生似乎认为,一种商品的成本和价值应是相同的。这一观点是我理论的一部分。如果他所说的成本是指包括利润的“生产成本”,那么情形的确如此。而在上一段中,他的意思并非这样,所以说他未清楚地了解我的想法。[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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