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秩序的日趋稳定
元朝是我国第一个由少数民族作为统治民族建立的全国性政权,它结束了历史上又一次较长时期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空前的大统一,也为各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条件。元朝统治阶级为了实施对全国的有效统治,在初置燕京、开平、京兆、平阳等十路宣抚司作为地方一级最高行政机构的基础上,吸收隋唐行台尚书及金朝行省制的统治经验,在地方上设立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之后又逐步演变为地方—级的最高权力机构。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元代的行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统之”。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代的行省建制已经基本定型。当时,除今河北、山东、山西及内蒙古地区由中书省直接统辖,称为腹里外,在全国设置了辽阳、陕西、甘肃、四川、云南、湖广、江西、江浙、河南、征东等十行省。到成宗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元朝政府在蒙古本部设置和林行省,至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再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终元一代,十一行省建制的格局再无大的变动。行省之下,设置路、府、州、县四级行政组织。在边远的民族聚居区,则设置宣慰司、宣抚司及宣慰司都元帅府。
平定浑都海之乱后,忽必烈开始控制了西夏地区并进行全国的治理,地方政府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设置西夏中兴行省,省治设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市)。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撤罢,改置宣慰司,隶属于中书省。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复置,十年(公元1273年)又罢,十八年(公元1281年)再立。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徙西夏中兴行省于甘州(今甘肃张掖市),改称甘肃行省。其辖区包括原西夏政权的全部属地,相当于今宁夏全境、甘肃的河西地区及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按照元代的制度,其全称为甘肃等处行中书省。甘肃行省下设的中兴路于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宁夏府路,这是“宁夏”地名正式使用之始。顾名思义,“宁夏”之名乃西夏之地得以安宁之意。这个名称从元初平定浑都海叛乱之后已在非官方场合和民间广为使用。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见之于官方文书:“世祖至元十九年三月,发迤南新附军一千三百八十二户,往宁夏等处屯田。”[8]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宁夏府一度从甘肃行省中分出,独立为行省,但第二年(成宗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即撤罢,宁夏府仍属于甘肃行省。按照元代的行政区划,宁夏府路下辖灵州(今宁夏灵武市一带)、鸣沙(今宁夏中宁县一带)及应理(今宁夏中卫市一带)三州,俱在宁夏境内。(www.daowen.com)
今宁夏地区南部,元代隶属于陕西行省所辖各州。今泾源县属平凉府华亭县;今海原县属西安州,亦称海都剌城;今隆德县属静宁州;今西吉县分属于静宁州和开城州;今固原市原州区为开城州开城县,今固原市东部属广安州,广安州治所设于今彭阳县西之古城。
从元代开始直到明清,在全国大统一的形势下,宁夏地区的行政建制虽然有过一些变动,但基本格局未变,这为宁夏地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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