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1:网络内有清晰的价值主张
在锁定状态下,全体成员共同促进了价值网络优化。企业最初建立价值网络的目的就是能更快更好地为顾客创造价值。纵观价值网络的演进,从最初的许多企业按照一定的设计规则聚合在一起,到主体企业将顾客、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内部化,再到最终的系统锁定,整个价值网络的价值主张越来越明确,即围绕顾客价值为中心,所有成员共同创造价值。在系统锁定的不断演进中,主体企业和成员企业在价值网络中的角色越来越明确,主体企业专攻产品体系中的高附加值部分,例如,产品设计、营销渠道管理等,而将其他部分分配给更加专业化的成员企业,并且随着价值网络的知识体系不断更新、生产经验不断积累,整个网络的价值创造方式也得到不断地提高,最终形成主体企业、通用模块、专用模块三位一体的价值创造体系,通过模块化生产达到最大效率的生产,从而为顾客创造更多价值。在整个价值网络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过程中,知识创新、内部化以及系统锁定的进程也是片刻没有停歇的,在网络的价值创造体系达到最优时,网络的系统锁定程度必然也是最高的。在深知自己与网络已经密不可分、荣辱与共时,无论是顾客还是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会自发地为价值网络优化而发光发热,所有内部化成员都明确各自的价值主张,自觉优化局部价值创造活动,使整个系统更优。
特征2:网络中企业之间的边界更加模糊
企业边界是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特征之一,它界定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即界定了哪些经营活动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哪些经营活动通过市场来完成,以及企业能以多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经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受科斯交易成本的影响,企业以交易成本来决定经营边界,也就是当一个企业扩张到如此规模,以至于再多组织一项交易所引起的成本既等于别的企业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时,也等于市场机制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时,静态均衡就实现了,企业与市场的界限也就确定了。但是,随着网络经济的来临,建立在核心能力和关键资源上的价值创造方式成为价值网络的基础,能力决定论和资源决定论出现在了人们的眼前。提斯(Teece)作为能力决定论的代表,他认为,企业的边界在于能力的适用边界,企业作为一种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创造了能使许多个人集中使用各自拥有专业知识的环境和条件,而市场并不能承担这种协调功能。能力决定论从企业核心能力角度对企业边界做出了界定,即根据市场需要,企业将核心业务不断优化,而将非核心部分外购或者外包给其他企业。而资源决定论则倾向于使用资源的关联性来分析企业规模和范围。这些资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质性资源,而是指知识、信息、智力资本等新时代的软性资源。在价值网络中,知识、信息和智力资本的共享极为重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边界无疑是不利于这些资源的传递的,所以资源决定论认为在价值网络中或者是价值网络之间,企业边界是倾向于模糊化的。
能力决定边界理论导致了企业的,甚至是整个价值网络的实体边界缩小,而虚拟边界扩大。例如,价值网络的主体企业通过外包将原来自己从事的业务转让或分包给成员企业,于是主体企业的生产规模便缩小了,但是在成员企业完成工作时,主体企业必须对它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这既包括了成本、数量、质量的控制,也包括了对成员企业的技术指导、知识输出、信息共享和交易服务等,主体企业的控制力延伸到了成员企业的内部,因此主体企业的虚拟边界也就扩大了。将这种视角放到价值网络层面上也是可行的,不同价值网络也存在着外包,网络中的部分通用模块同时也是其他价值网络的组成,在完成生产任务时同样也存在着技术指导、知识传播、信息共享等活动,于是,网络的虚拟边界也相应扩大了。(www.daowen.com)
知识、信息、智力资本的重要性引起了企业的重视,而单一企业无法取得经营中的关键知识和信息的现状又是一个作用力,它把企业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企业要想成功,仅仅完善自身还不够,还要推动整个价值网络的发展,使网络成员共同进化。通过与顾客、供应商共同制订发展计划,与顾客、价值网络中的其他管理团队定期沟通,帮助顾客、成员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收集顾客信息与网络成员共享,这些措施都促使着价值网络的进化,也使企业间的边界相互渗透、嵌入、融合,传统的有形边界就此被打破,协作的响应速度也提高了。
特征3:网络协调的双机制:契约与关系
系统锁定的实现机制并非单纯依靠传统的契约和行政指挥,而是关系协调和契约控制共同发挥作用。在传统的契约关系中,企业与上下游供应商之间或者合作企业间是通过契约相连,彼此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权力科层结构,主体企业制定规则,成员企业则在规则下进行生产,当主体企业感知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就会对现有的规则进行调整,随后将调整后的规则告知成员企业,成员们再按照新规则组织生产。在这种契约式关系中,知识的传递是单向的,即主体企业对成员企业输送知识,而成员企业不能传递知识给主体企业。这种形式的企业间联结有着明显的缺陷,单向知识传递不利于企业间知识流通,知识创新也就无从谈起,企业间的协同活动也仅限于主体企业设定的规则范畴;其次,偏重稳定性的结构严重阻碍了创新的产生,不利于企业发展;再有,契约式关系使得成员企业对主体企业产生依赖,认为只要按照主体企业制定的规则来做就行了,这种“等、靠、要”的经营思想在市场出现变化时,往往会坐以待毙。随着价值网络的产生,传统的契约式关系进化为契约控制与关系协调共同作用的形式。
价值网络中的企业关系,尤其是达到系统锁定的企业间关系,是以长期协作与彼此信任为基础的,互相信任可以使企业置身于一个几乎零风险的协作状态中,几乎不用提防网络中其他成员的侵害。信任机制的存在还使得企业间的契约控制比单纯的契约控制具有更高的效率,并且能够维护彼此利益,促进共赢。主体企业和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科层般的关系,而是一种耦合结构,这意味着企业间关系已经成为一种异质性、结构化的惯例有机体系,因此,协同作用被进一步放大。沃尔玛与宝洁公司的企业间关系就是典型的耦合结构。[13]在建立了长期的供销合作关系后,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再局限于销售人员与采购人员之间的单点关系,而是总裁与总裁之间、物流人员与物流人员之间、信息部与信息部之间的多点关联,彼此之间基于产品供销关系搭建了IT合作平台,实现了市场信息共享和产品系统的跨企业整合,进而实现两个企业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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