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发生改变或税率调整时,用户也应该调整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设置,使其符合实际的计税要求。
1.选择申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是个人纳税情况的记录,系统提供对表中栏目的设置功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栏目中只能选择系统提供的项目,不提供由用户自定义的项目)。
具体设置步骤如下:
在“业务处理”界面中双击“扣缴所得税”选项,打开“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对话框,选择相应的模板,如图6-53所示。
单击“打开”按钮,打开“所得税申报”对话框,根据提示选择相应的查询范围和过滤方式,如图6-54所示。
图6-53 “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对话框
图6-54 “所得税申报”对话框
单击“确定”按钮,进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窗口,如图6-55所示。系统默认以“实发合计”作为扣税基数。如果想以其他工资项目作为扣税标准,需要在定义工资项目时单独为应税所得设置一个工资项目,如增加一个工资项目,称之为“扣税基数”,该工资项目的“增减项”为“其他”并定义其计算公式。
2.税率表定义
如果企业的扣除费用以及税率与国家的规定不一致,可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窗口中单击“税率”按钮进行修改。税率表定义界面初始为国家颁布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级数为九级,费用基数为2000元,附加费用为2800元,如图6-56所示。(www.daowen.com)
图6-55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窗口
图6-56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税率表”对话框
修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下限不允许改动。系统设定下一级的下限与上一级的上限相同,当用户调整某一级的上限时,下一级的下限也随之改动。
●当用户增加新的一级时,新增级数上限即等于其下限加一,在其中调整新增级次上限。
●系统税率表初始界面的速算扣除数由系统给定,用户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用户增加新的级次时,该级的速算扣除数由用户自行输入。
●用户在删除税率的级次时,一定要注意不能跨级删除,必须从末级开始删除。税率表只剩下一级时不允许再删除。
3.个人所得税计算
当税率设置完成之后,系统将根据用户的设置自动计算并生成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用户修改了“税率表”或重新选择了“收入额合计项”,则在退出个人所得税功能之后,还需要到数据变动功能中执行重新计算,否则系统将保留用户修改个人所得税前的数据状态。
在“工资变动”窗口中默认以“实发合计”作为扣税基数,在执行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之后,需要到“工资变动”界面执行“计算”、“汇总”命令项,以保证“代扣税”这个工资项目能正确地反映企业实际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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