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由市场如何促进良性行为:经济学教授的见解与企业实践

自由市场如何促进良性行为:经济学教授的见解与企业实践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换句话说,人们自由选择进入一个公开市场相互交换劳动成果,将会鼓励合作和符合道德的行为。布鲁斯·本森,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他认为商法只是自由市场上发生的自发性管理的一个表现。这一综合项目对在线企业有关隐私、安全以及对有关质量与效果的投诉的处理等行为进行审计。[53]批评自由市场的人士则坚持认为需要大政府的干预,原因是会出现金融危机以及2011年曼氏金融集团耸人听闻的破产案等灾难性事件。

自由市场如何促进良性行为:经济学教授的见解与企业实践

传统思想认为,没有大政府的管理,公开市场会堕落为鲁莽的任何人都能参与的场所。不对!经济自由的信仰者可能也没能察觉到自由市场为其自身利益而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

在人人自愿参与的市场上,人们或者公司需待你足够好,你才会选择跟他们做生意;如果他们不是这样,你可以带着你的生意离开,或者寻找其他方式。

换句话说,人们自由选择进入一个公开市场相互交换劳动成果,将会鼓励合作和符合道德的行为。的确,有时候某一方可能会违反自愿交易的原则,例如,你可能买了一辆不能用的汽车。这就是为什么自由市场需要一套公平和公正的法律体系来执行合同条款和调停争端。

自由市场社会里的竞争与公开也有助于阻止权力的过分集中与“贪婪”。自由市场可以让新来者崛起并挑战主流机构。通过自由媒体之类的机构在公开市场的社会里传播信息流,给市场提供额外的审查与平衡。

历史上真正自由市场的案例展示了自我利益的自我监管力量。有些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已运行多年。情况如何?运行得很不错!

威廉·安德森,富洛斯特堡州立大学教授和米塞斯研究所学者回忆道:“美国建国之后的大约一个世纪里,商业活动很少有或者根本没有政府的监管,特别是与现代的情形比较时。”[50]

19世纪的美国不是自我管理市场的唯一例子。在《货币、市场与主权》一书中,本·斯泰尔和曼努埃尔·海因兹写道,当今法典化的商法不是由立法者订立的,而是来自lex mercatoria——“商法”——公元11世纪~12世纪自发形成的法典。该商法体系演化自去境外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所需要的共同规范的传统与实践。“即使是处于普通法体系之外,历史上也是由商业活动驱动了法律体系的成形化,而不是反过来。”[51](www.daowen.com)

商法在基本的财产权之外还包括了一些准则,如要求双方按照“诚意”和“公平交易”的一般原则展开商业活动。这些准则由商事法庭(Pie Powder courts)执行,该商事法庭位于贸易线路上的商贸市场中,独立于当地的法律体系之外。

布鲁斯·本森,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他认为商法只是自由市场上发生的自发性管理的一个表现。他解释道:“只要商业活动发生,就会有商法的演化发展。在中世纪欧洲出现的有助于商业活动的惯例在殖民地美洲再度出现,这些惯例也在东欧、东亚、拉丁美洲和虚拟空间中一再出现。”[52]

像中世纪的市场一样,当今的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未管制的市场。本森称为“信任者的市场”已经涌现,它帮助消费者和企业尝试建立首次交易的信用。他给出的例子是VeriSign,该网站提供一种互联网企业可以拿来展示的信誉标,让客户相信其个人信息数据是安全的。但这绝不是独有的案例。本森写道:

美国注册会计协会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了一项WebT-rust的项目。这一综合项目对在线企业有关隐私、安全以及对有关质量与效果的投诉的处理等行为进行审计。类似地,BBBOnline提供一种“可靠封印”,认定某一在线业务为“可靠”或“可依赖”。[53]

批评自由市场的人士则坚持认为需要大政府的干预,原因是会出现金融危机以及2011年曼氏金融集团耸人听闻的破产案等灾难性事件。但金融行业已经是经济中监管最严的行业,由美联储、货币监理署、证监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无数的国家机构进行监管。请注意,曼氏金融集团的倒闭发生在《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保护法案》通过之后。更早的还有《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要求设置昂贵的会计控制系统,明显是为了防止类似安然欺诈案件的发生和提高企业高管的责任意识。不幸的是,无论怎样的政府管制都难以防范意外和糟糕决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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