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襄阳市社会治理现状
1.“十二五”期间襄阳市社会治理成就
“十二五”期间,襄阳市社会治理工作以创建全国“平安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呈现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专业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平安“五小工程”建设和平安分类创建等一批创新做法在全国都有影响。截至2014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4.659%,排名全省第4位;社会治安满意度指数为93.957%,排名全省第3位;以社区公共服务站为依托,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协同融合的“一站四化”的城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共配备城乡社区网格16460名,采集人口基础信息294万条,排查化解矛盾17874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1710处,代办居民服务事项63394件,受到基层群众普遍认可;着力构建“六六四”防控体系。建好“六张防控网”:社会面防控网、城乡社区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防控协作网、视频技术防控网和网络社会防控网;创新“六项防控机制”:治安防控指挥调度机制、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打防管控衔接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源头预防治理机制、治安防控绩效考评机制;落实“四项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责任保障、经费保障;建立“律师进社区”制度,全市149个城市社区实现律师“一对一”进驻,组织开展以“周四有约”“社区法治大讲堂”“律师服务热线”“社区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进社区服务活动;在市、县两级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劳动争议、环境纠纷、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物业纠纷和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纠纷等8类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35个,落实专业调解人员717人,在全省率先建立交通事故“四方联动”调解机制,三种调解手段和保险理赔联动运转,提高了交通事故化解效率,在全省率先设立“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了矛盾,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力实施“平安五小工程”。以城乡网格员、治安中心户长和群众为主体,排查化解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等“五小”问题,实行网格员一周一上报、村(社区)半月一上报、乡镇(街道)一月一汇总;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网格和平安农户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定期评比表彰、命名挂牌;全市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6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0个、农村养老机构189个。开通运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实时监管,全市194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漏管。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必送必接制度,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47家和技能培训基地2个。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和“一卡通”服务,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核对和办证工作,全市共采集核对流动人口信息6.2万多人、出租房屋3.2万户,受理居住证办证申请1.7万多人,制发居住证3036张。被确定为全省办理居住证试点单位。五年来,襄阳在社会治理方面形成了如下先进模式。
(1)构建了高规格多层次的社会治理监控体系
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推进机制。高规格成立社会管理领导机构。促进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分层次研讨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法领导干部、综治办主任进行专题研讨,市委书记、市长进行动员部署。分项目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责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襄阳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襄阳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协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其纳入全市综合党政目标考核和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社会管理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明确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社会管理形势分析研判;市社管办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社会管理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建立社会管理协调督办制度。市社管委建立每季度一次协调督办会、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督办、每月一次重点检查督办制度,检查督办情况及时予以通报。通过检查督办,开展暗访,下发暗访情况通报,促进了社会管理及创新措施的落实。
(2)构建了以“四项机制”为特色的大调解体系
一是源头化解机制。实行社会矛盾分级排查,健全县、镇、村、小组、治安中心户五级排查网络;实施“平安五小工程”,解决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推行群众工作“三事工作法”,全面推行以群众说事、巡访问事、为民办事为主要内容的“三事工作法”。
二是联动化解机制。建立市、县、镇三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平台,实行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健全矛盾排查化解督查制度,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督查范围、督查程序和责任查究情形;健全“四级联动”矛盾化解组织网络,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室),实现三种调解手段在一个平台运转;健全“三调对接”矛盾化解运行机制,群众可以自主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方式。
三是分类化解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涉及少数民族纠纷等8类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专业调解机制,建立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案补贴”、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考勤考核五项制度;探索专业调解方法,形成了“宣传引导法”“主动介入法”“保持中立法”“面对面、背靠背工作法”“依法依情依理工作法”五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四是网上化解机制。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系统,终端连接到全市419个社区、28个街道办事处,24个市直部门和相应的县(市)区直部门;建立办理监督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实现与政府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将社会矛盾大调解系统与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进行对接。
(3)构建了以城乡一体网格化平台为抓手的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构建以社区公共服务站为平台,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协同融合的“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所有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统一设置六个综合性服务窗口,居民走进一个门、办完能办的事。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网格管理员,综合履行网格内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职能,为群众代办各种服务事项。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社区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居民不出家门就可以反映问题、满足需求。积极推进社区物业、家政、心理疏导、日间照料等专业化服务,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社区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健全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市、县两级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健全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健全便民服务站,实行四级联动、“一站式”服务。
(4)构建了以移动警务机制创新为重点的平安防控体系
以移动警务机制创新为重点的平安防控体系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安全。市区建立8个移动警务平台,构建起治安防控一体化、交通管理全时化、应急处突实战化的街面防控体系,城区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大幅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落实专业治安巡逻队,社区民警专职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实行社区民警、社区巡逻队、网格员、信息员联动防控,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和农村电话报警系统建设,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基层平安创建机制,开展平安地区、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激发创建活力,努力积小安为大安。
(5)构建了以社会治理法治化为基础的法治襄阳体系
出台《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启动,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实现全国同类城市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创新司法便民和司法公开机制,建立市、县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信访工作等多个领域开展了依法治理,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三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平台,着力构建“1+3+7”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使大量信访问题进入了法治化解决轨道,全市群体上访、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
2.襄阳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1)社会治理创新难度加大,深层次的体制创新不够
首先,襄阳市正处于加快发展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政策的调整,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既得利益都在不断调整,矛盾纠纷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受利益关系的牵连,矛盾纠纷涉及的范围渐广、人数渐多、规模渐大、密度渐深,如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局部性混乱。其次,社会治理的领域越来越宽。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大量进城、流动人口大量增多,如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加强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留守人员等服务管理,如何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如何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如何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等,都是社会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再次,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近年来襄阳虽进行了一些探索,初步建立了具有襄阳特点的社会治理体系,但真正从体制上创新的东西不多,还缺乏在全国叫得响、打得出的创新品牌。现在需要真正从体制上创新的问题越来越多,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等,而我们在这些方面还缺乏系统研究。(www.daowen.com)
(2)大调解体系不够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的及时性和便利度有待提高
第一,矛盾化解机制中存在责任不明、渠道不畅、互相推诿等问题。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工作,对群众来反映问题,各部门之间推诿、上交矛盾,群众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第二,大调解体系落实不够。规划设计的三级联动、三调对接、专业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体系,基层落实走样,没有真正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第三,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淡薄。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3)社区建设滞后,社区服务管理的水平亟待提高
第一,社区布局不够合理。有的社区规模较小,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基础设施投入,不利于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第二,社区建设水平不高。多数社区基础建设薄弱,服务设施缺乏,导致社区居民的教育、文化娱乐、居家养老、残疾人服务等无法开展。第三,社区治理体制不顺。抓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多,有组织、民政、综治等,存在着多头管理、都没有管到位的问题。社区工作者既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又有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网格员),人员身份、工作要求、待遇补贴各不相同,给社区增加了管理难度。
(4)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健全,社会多元参与治理不够
第一,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社会认知度低,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与专业人才,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多数社会组织仍处于初创阶段,动员志愿者的能力和规划也相对较小。第二,对社会组织作用认识不足。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志愿性的社会服务,也可以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弥补政府在满足非规模化、个性化、多元化服务上的不足,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内在需求。但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习惯于“政府万能”的思维定势,认识不到社会组织是政府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性力量和它特殊的功能,不善于利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第三,公共财政扶助社会组织的力度不够。财政对公益性、社区类社会组织的支持相对不足,尚未将对社会组织的公共财政支持纳入制度化、机制化,让社会组织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有效承接者。
(二)襄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机遇与挑战
1.襄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机遇
(1)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过程中,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稳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3)积累、总结了适合襄阳的社会治理模式及经验;
(4)社会组织发育的土壤逐渐成熟。
2.襄阳市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挑战
(1)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经济问题逐步转化为社会问题;
(2)因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别是涉及“两改两迁”、民间借贷等;
(3)社会的开放性增强,流动人口增长快、特殊人群数量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批涌现,新兴媒体发展迅猛,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4)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趋势,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需求急剧增长,社会参与的热情和愿望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更高;
(5)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社会治理创新认识不到位,观念有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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