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应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最根本的是重构政府与农村社会、干部与农民群众制度性治理网络,这一制度性治理网络既可以及时有效地吸纳农民的利益诉求,让农民能够有序地参与到自己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又可以非常有效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农村社会,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既能激发社会活力,又能保持社会和谐。对于汉江流域农村建设来说,当前尤其要重视农民组织化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而逐步建立网络化治理新体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民组织化及社会组织参与是重点,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是焦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公共文化建设是支撑点,加强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是落脚点。
(一)促进农民组织化,把农村社会治理网络建起来
1.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增强农民致富及社会合作能力。因地制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宜村则村,宜乡则乡,大力培育发展村民合作组织,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繁荣农村经济。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协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组织,把所有农民都纳入到这些组织中,以帮助农民解决经济生产及生活中的困难,发挥这些组织的纽带作用,把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小而全”的封闭式篱笆拆除,使众多农户融合成一个内在的利益共同体,通过细化分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对接市场中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此同时,也有利于消除农民在市场竞争的个体弱势地位,能够以组织化的形式进行市场谈判,实现市场经济中的城乡对等,有利于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
2.发展社会文化组织,提升农村社会自我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文化组织,用利于乡村文化良性发展的社会组织力量去填补行政功能弱化留下的组织空间,从而有效遏制赌博盛行、粗俗文化和邪教传播等社会问题。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多等特点,大力扶持农村老年协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定期开展一些集体文化活动,既能有效地实现农村老年人群的自我管理、自我娱乐、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还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不同需求通过民间草根组织得到实现,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联合会的组织功能,农闲时把大家组织起来,交流科技、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不至于让其把业余时间都荒废在打麻将、赌博这类事情上。这样不仅充实了村民生活,提高了农民的幸福指数,而且倡导了乡村文明,改善乡风民风。
3.规范引导民间公益组织,促进农村社会的公共行动能力。随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家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开始注重社会效益、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引导、培育发展公益组织,让这部分先富起来的个人和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面向农村做一些公益事业,对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发展培育民间公益组织时,要坚持“帮扶助困、扶弱济贫”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为己任,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救灾、助学、助残、助医等活动。通过引导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某些实际困难的解决,而且为民众表达诉求、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渠道和途径,有利于形成农村社会多方互动的管理格局。
(二)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把农村社会治理网络连起来
1.发展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社会资源整合。农村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把农村社会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的建设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农村社区建设是在充分整合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可以为农民的需求表达提供渠道,并进行整合,使得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农民需要。与此同时,农村社区还是农村资源的整合机制,有利于整合农村资源,提高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佳的建设效果。
2.发展农村社区,拓展农村社会行动主体的互动空间。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农村各项制度和机制的完善,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责关系,健全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为促进农村公共事务的发展提供平台和途径。与此同时,农村社区建设还为农民互动提供公共场所,使整个农村社区成为一个农民互动性强、公共意识强的村民生活共同体。这有利于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在社区内部通过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方式得到有效化解,也有利于农民之间的相互约束与自我约束的增强,减少农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的繁荣与和谐。
3.发展农村社区,提升农村社会与外界的互动能力。农村社区是村民自我建设与自我管理的生活共同体,是整个村民的代表。在与外界互动时,它能够以村民整体的形式与外界进行互动,有利于克服农民个体的弱势地位。通过社区自治组织、信息共享平台、各社会组织联席会议等方式统筹整合社区资源和力量,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由“独自撑篙”向“众人划桨”转变,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作为农村社区它可以对社区内的民间社会组织进行有效整合,并以各民间组织的集体代表参与社会互动,从而增强各组织在社会互动中的谈判地位。同时它有利于协调社区内各组织,使它们协调共进,共同发展。
(三)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农村社会治理网络发展方向
1.加强基层党建,连接基层精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完善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农村社会的基层精英,是农村社会的先进文化和生产力的代表。他们对整合农村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在进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时,要优先对这一人群进行考察,通过帮助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吸纳到基层党组织中来,巩固党在基层的组织基础。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党员教育管理,使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散发出先进性、凝聚力,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可以加强党的群众基础,使党组织建在群众之中,使党员活动在群众身边,真正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基层堡垒作用。(www.daowen.com)
2.加强基层党建,连接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不断地深入到农村社会基层,把基层党组织、党小组建设到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社会文化组织、民间公益组织内部,把党员渗透到农村社会网络里,积极发挥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在进行党员发展时要优先重点考虑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组织者、领导者,建构起基层党组织网络,把党员的先进性带入农村社会组织中,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村民、农村社会组织诉求的表达渠道,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社会需求的整合机制,使得基层党组织成为基层民众与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桥梁。这不仅可以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而且可以减少民众对政府的误解和不信任感,减少官民对立和社会矛盾的滋生。与此同时,可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基层党建,连接国家政策。通过把农村精英纳入到组织体系中去,把党的组织建到各种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等组织中去的方式,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农村具体工作的有机结合,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优势、服务优势,使群众走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同时围绕产业发展、群众活动、社会公益,基层党组织应该紧密结合国家政策,搞研究、供信息、传技术、想办法,与群众一起研究发家致富、参与社会事务、搞好社会化服务,不仅可以解决好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的问题,而且可以解决好由谁来组织农民的问题。
(四)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把农村社会合作治理网络支撑起来
网络化治理的核心运行机制是通过培育社会资本形成社会信任与合作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维系不再仅仅是利益的纠葛,更是一种价值上的共识与相互认同。而社会价值共识与社会认同的形成,其根本在于通过社会公共文化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在一个共同体中,信任水平越高,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从短期来看,公共文化建设难以见成效;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项战略任务。而社会公共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社会主义集体价值观念,发挥传统文化道德伦理观念的约束机制,形成人们在观念、信仰与心理层面的价值共识。
(五)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农村社会合作治理网络运转起来
加强基层政府职能,需要促进政府从“管制”向“服务”的职能转变,从原来的单纯管理社会转向注重加强对社会的公共服务。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和加强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具体方面既要简化登记注册程序、降低门槛;又要对能够对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与服务的民间组织,给予必要政策、资金支持;从而使基层政府职能从重在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与维稳向引导社会组织与公众在相应框架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与管理上来,在社会治理网络的协调、运转、维护上承担更多责任与义务,制订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制度框架。同时改革政府的“条块分割”体制转向注重对“块”的建设,促使基层政权组织从单纯被动“维权”到积极“治权”的转变。
(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社会治理网络注入活力
1.以农民公共需求为导向,实现服务与管理“二网合一”。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为满足农民的需要,必须以基层农民的需要为导向。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的社会化服务需求日渐增多,各级基层政府要及时转变农村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树立为农民服务的管理意识,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在对农村进行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时,切实将国家的各种政策实惠输送给农民,及时化解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在政府职能方面,要不断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农村各种资源,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民需求决定农村公共产品的种类、样式以及供给方式,切实尊重农民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性地位,不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同时,基层政府要根据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建立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改变自上而下决策方式所带来的供需错位、供需脱节的弊端。
2.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社会网络内部的差距。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治理的中心目标,也是维系基层政权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乡镇政府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决定着乡村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公共资源的分配与调控以及公共服务在不同区域和阶层间的分配方式,直接影响分配结果的公平正义。均等化不是“一刀切”,而是在一定范围内不断缩小差距,要做到这一点就是要尽快制定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基准保障制度。
3.以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合作,激发农村社会活力。政府部门要改变以往单一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政府要适当地将公共服务的部分职能向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甚至私营部门转移,形成一种多元互动,增进公共利益,达成公共秩序的良性循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经费短缺的难题,限制了乡镇政府承担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引入多元治理主体是已然成为改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因此,乡镇政府应和一些非政府组织配合,逐步推行根据服务需求、服务产品性质等加以分类,建构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和运行机制,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经济组织、社区、公众多方参与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以服务促进管理。由此,不仅破解“以钱养人”“人浮于事”的诸多弊端,而且可以保证服务主体能够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产品,以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要,从而重塑政府在基层社会的信任和认同、强化基层党政组织的政治权威、巩固其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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