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北汉江流域城镇化发展对策:优化组织机制与服务体系

湖北汉江流域城镇化发展对策:优化组织机制与服务体系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快湖北汉江流域新型城镇化进程,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规定限期治理,严格实行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排污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四)构筑具有汉江特色的城镇体系切实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中游段形成以襄阳市区为主中心、荆门市区为次中心的城镇空间体系框架,并以襄阳市区为中心构建襄阳都市区。

湖北汉江流域城镇化发展对策:优化组织机制与服务体系

加快湖北汉江流域新型城镇化进程,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要加强流域内协调合作,搭建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按照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适应汉江流域城镇空间集聚格局的需要,构建以汉江为纽带,以武汉、襄阳、汉中三个干流城镇密集地区为支撑,以贯穿流域内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城镇发展纵横轴线,构建流域沿江沿线特色城镇带。要加强汉江流域与长江经济带、武汉城市圈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一)协调流域城镇空间及产业发展规划

促进区域内城镇间规划合作,推进湖北汉江流域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衔接。研究协调各类专项规划和次区域规划,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建议通过区域绿地规划,充分利用生态空间资源,对城镇空间进行合理分隔,有效控制城镇之间无序连绵发展;通过区域给排水系统规划,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环境,协调流域内特别是沿江毗邻地区取水口与排水口的布局,使得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更为合理。通过轨道交通规划,构建城镇联系廊道,确保廊道空间不受侵占,支撑和引导区域城镇空间组织的形成。建立城镇空间发展权转移和共建机制与体制,城镇发展空间需求可通过市场交易的方法转移到适合发展的区域,受限产业可异地共建。既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求,又协调了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解决产业布局与集聚的空间需求,实现城镇化空间集聚和功能优化,促进流域城镇共同发展,和谐双赢。

应尽快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行业,并从财税、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将汉江流域视为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遵循“系统开发、持续发展”的流域治理理念,综合开发利用流域内的生态和经济资源,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系统开发、和谐开发。力争将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树立内河流域综合性开发的成功典范。

(二)增强政策的统筹协调性

尽快成立汉江中下游经济带开发管理机构,赋予流域管理机构协调区域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职能,协调流域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时,还应从政策法规上完善汉江中下游地区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为汉江中下游地区的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依靠法律手段加强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规定限期治理,严格实行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排污水质进行实时监控。严禁在中下游地区沿岸建设污染风险较大的工业项目,重新对流域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布局,对规模小、效益差、污染重的小化工、小造纸、小印染、小冶炼等企业坚决关停并转,把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迁入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域。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汉江中下游流域支持、鼓励和限制产业的实施目录。通过提高技术标准、污染排放标准及建立环境补偿机制等措施,控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重点在汽车、石化、轻纺、建材等支柱行业,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经验,引导企业采用新原料、新工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转型,构建产业间多极生态链接,实现节能、减污、增效,促进“两型”质变。推行以清洁生产为代表、源头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战略。淘汰用水量大、能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三)完善聚集机制和配套措施

着力完善各项机制和配套措施,形成科学的汉江流域人口管理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转变为流域新市民。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充分考虑城镇资源承载力,让新市民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完善配套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新市民具备更好的发展条件。(www.daowen.com)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新市民适龄子女的入学保障措施,保障进城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新市民子女到划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他教育,与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对待。为解决新增人口的子女入学问题,襄阳在对现有中小学改造、扩建的同时,还需增加中小学数量,扩大教师规模,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居民小区的学校配套建设,大力引进教师资源,提高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

完善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设计一种过渡性方案,实施分类分层的保障制度,让落户城镇的外来人员选择参加社保项目的优先次序,制定一定范围不同档次的缴费率和缴费额度供其自愿选择。新市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新市民,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市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后,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四)构筑具有汉江特色的城镇体系

切实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突出特色,科学编制流域城市规划,完善城镇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湖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城镇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引导城镇空间有序发展;全面加强流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城市服务经济,注重城市文化传承与保护,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品质与特色。

上游段以十堰城区为极核,依托丹江口库区航道和高等级公路,连接市县中心城市和重要的重点镇,形成“一个中心、一条城镇聚集带、两个城镇集中发展区”点、轴、区相结合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态。中游段形成以襄阳市区为主中心、荆门市区为次中心的城镇空间体系框架,并以襄阳市区为中心构建襄阳都市区。下游段形成以武汉市区为主中心,仙桃、潜江、天门、孝感随州五城市为地区性中心的城镇空间体系格局。

(五)推进生态城镇建设

积极开发城市滨水空间。位于汉江干流的城镇应以汉江岸线为基础,完善城镇功能,大力开展沿江水景观建设,使滨水空间充分融入城镇,展现滨江城镇特色,带动城镇文化、商业、旅游等特色经济发展,在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场所的同时,重现汉江碧波荡漾的美丽风光,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延续传统水乡城镇格局和生活方式。湖北汉江流域上中游处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下游处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生态优先、“两型”主导,建设文明宜居的生态城镇是汉江流域城镇发展的特定要求。生态城镇建设以构建城镇生态化、工业清洁化、农业绿色化、经济循环化的生态经济区为目标。

大力推进生态城镇和城乡环境整治。必须严格控制污染性产业进入,通过实施山区开发性生态移民搬迁,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对区内生物多样性资源的破坏和威胁。调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地区产业结构,停止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削减丹江口水库水污染负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安全。大力建设生态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全面加强汉江水资源保护。要以城镇空间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为优先,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通过城乡空间的集约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生态环境的保护控制,实现整个流域的高效有序集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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