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村民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其他作用

村民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其他作用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的计生协会、老年协会、治保会等村民组织通过会议、业余学校、广播喇叭、标语、墙报等形式,宣传国家法律。在村规民约中体现国家的法律条文是在农村实行法治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村民组织,联合分散的农户,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竞争力,维护村民在经济交易中的正当利益。农村的治保会、调解会为村民提供了安全方面的公共服务,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庙会等组织则为村民提供了文化、娱乐、健康、卫生、宗教方面的公共服务。

村民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其他作用

1.促进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农村的村民组织几乎都既有管理的职能,又有服务的职能,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计生协会、村民小组、共青团和妇联侧重于管理,村的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公共财产、集体经济以及村民的税收、兵役、婚姻、生育、治安等事务主要通过它们来管理;经济合作社、调解会、庙会、治保会则更重于服务,如为村民提供保健服务、化解家庭矛盾、进行治安巡逻、组织村民文化活动等。

2.推进我国农村的法治建设。首先是协助政府在农村进行普法教育。农村的计生协会、老年协会、治保会等村民组织通过会议、业余学校、广播喇叭、标语、墙报等形式,宣传国家法律。其次是根据国家法律建立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中体现国家的法律条文是在农村实行法治的一条有效途径。一般的,村规民约的条款都是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而对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延伸或本地化,这样容易被村民接受和遵守。(www.daowen.com)

3.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善治。其他村民组织通过以下途径使村民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一是保护农民的利益。通过村民组织,联合分散的农户,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竞争力,维护村民在经济交易中的正当利益。二是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民的公共福利。在政府不再干预农村经济事务的条件下,村民的公共福利通过各种村民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来实现。发展集体经济,为提供村民的公共福利奠定了经济基础。三是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在政府转变职能后,社区性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主要是村民组织。农村的治保会、调解会为村民提供了安全方面的公共服务,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庙会等组织则为村民提供了文化、娱乐、健康、卫生、宗教方面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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