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长期挂账预收账款,收入被误确认

企业长期挂账预收账款,收入被误确认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1月5日税务机关来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对此事项提出质疑,要求东林公司将此款项确认为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及各项附加,缴纳税收滞纳金。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企业长期挂账预收账款,收入被误确认

一、案例

东林公司2012年2月5日与通灵商厦签订建设合同,承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商厦,合同金额10000000元,工期8个月,2012年3月2日通灵商厦预付施工款3000000元,该工程于2012年10月10日进行竣工验收,通灵商厦支付施工款7000000元,上述两笔款项东林公司全部计入“预收账款”科目。2014年1月5日税务机关来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对此事项提出质疑,要求东林公司将此款项确认为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及各项附加,缴纳税滞纳金

二、账务处理方法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www.daowen.com)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如果是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以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果未签合同,可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月平均确认收入。

三、纠正错账

东林公司财务部将收到的施工工程款挂入“预收账款”科目,不确认收入的做法不仅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而且违反税收法规规定,应该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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