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捷安汽车制造公司财务部实行原材料上线结算方式,2013年6月6日从江南汽车配件厂购入汽车配件2340000元,配件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批汽车配件仍未使用,因此,财务部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由供货方承认货物短缺,同意核减应付账款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支付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上述交易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www.daowen.com)
三、纠正错账
捷安汽车制造公司财务部实行原材料上线结算方式,2013年6月6日从江南汽车配件厂购入汽车配件2340000元,因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批汽车配件仍未使用而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是错误的,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2013年6月6日从江南汽车配件厂购入汽车配件2340000元:
借:原材料——汽车配件 20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340000
贷:应付账款——江南汽车配件厂 2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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