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对外投资与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12月31日投资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0000000元,持股比例4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3年以上应收工程款30000000元,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东林公司20000000元工程款因东林公司已经资不抵债难于收回。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对投资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采用收益法进行核算,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账务处理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相对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这种估算是事后的,客观一些,不同时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时,由于账面余额是按照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价值中所拥有的份额而进行调整的,因此当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投资单位也应提取减值准备。
三、纠正错账(www.daowen.com)
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2013年12月31日,针对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收东林公司20000000元工程款因东林公司已经资不抵债难于收回的状况预计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将减少20000000元,按照持股比例40%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00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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