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对外投资与管理工作,2008年1月5日投资常山储配煤有限公司10000000元,持股比例100%,采用成本法核算,截至2013年1月1日已经计提减值准备4000000元,2014年1月8日将该公司股份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4000000元。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营业外支出——其他 6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本——常山储配煤有限公司10000000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1月3日投资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247500000元,持有45%的股权,2013年8月31日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增值200000000元计入相应资产及资本公积中。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9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000000元。2014年1月12日将投资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247500000元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5000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 90000000
——股本——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 247500000
投资收益 12500000
二、账务处理方法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纠正错账(www.daowen.com)
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转让被投资单位常山储配煤有限公司、博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1.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月8日将常山储配煤有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40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000000
投资收益 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本——常山储配煤有限公司 10000000
2.汇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月12日将投资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247500000元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500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35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 9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 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股本——北京谷创置业有限公司 247500000
投资收益 1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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