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东方公司2010年2月15日投资20000000元给长青公司,占长青公司全部股份的20%,长青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00000元,长青公司2011年2月3日公告2010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0元,2011年3月3日长青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元;2011年3月15日东方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00000元;2012年2月2日长青公司公告2011年出现亏损40000000元;2013年2月4日长青公司公告2012年出现亏损80000000元。东方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东方公司2010年2月15日投资200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长青公司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2.长青公司2011年2月3日公告2010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0元
未进行账务处理
3.2011年3月3日长青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元
借:应收股利——长青公司 2000000
贷:投资收益——长青公司 2000000
4.2011年3月15日东方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应收股利——长青公司 2000000
5.2012年2月2日长青公司公告2011年出现亏损40000000元;2013年2月4日长青公司公告2012年出现亏损80000000元
东方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账务处理方法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三、纠正错账
东方公司投资长青公司的账务处理出现错误,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www.daowen.com)
1.东方公司2010年2月15日投资200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长青公司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2.长青公司2011年2月3日公告2010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青公司 4000000
贷:投资收益——长青公司 4000000
3.2011年3月3日长青公司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
借:应收股利——长青公司 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青公司 2000000
4.2011年3月15日东方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应收股利——长青公司 2000000
5.2012年2月2日长青公司公告2011年出现亏损40000000元
借:投资收益——长青公司 8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青公司 8000000
6.2013年2月4日长青公司公告2012年出现亏损80000000元
借:投资收益——长青公司 14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青公司 1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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