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计划成本法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问题解析

计划成本法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问题解析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计划成本法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问题解析

一、案例

龙华公司2014年3月15日将一批原材料——汽油委托外单位代加工乙醇汽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00元。加工完毕,验收成本为115000元。(乙醇汽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领用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 100000

贷:原材料——汽油 100000

2.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应交消费税 5842

贷:银行存款 17542

3.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醇汽油 1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 110000

二、账务处理方法

我们知道,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借: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节支)

贷:原材料(www.daowen.com)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三、纠正错账

龙华公司委托外单位代加工乙醇汽油未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加工完毕,验收成本未确认成本差异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1.领用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101000(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汽油100000(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汽油 1000

2.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应交消费税 5842

贷:银行存款 17542

3.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醇汽油 11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醇汽油 111000

材料成本差异——乙醇汽油 4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