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红星商城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月末将进销差价分摊到已销商品。2014年5月月初库存商品——水泥的进价成本为110000元,售价总额为120000元,本月购进该品种水泥的进价成本为70000元,售价总额为8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为13000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有关计算如下:
进销差价率=[(80000-70000)]÷80000×100%=12.50%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130000×12.50%=16250(元)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130000-16250=113750(元)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110000+70000-113750=66250(元)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商品时
借:材料采购——水泥 70000
贷:银行存款 81900
借:库存商品——水泥 80000
贷:材料采购——水泥 70000
商品进销差价——水泥 10000
2.发出存货时
①收到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52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水泥 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00
②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水泥 130000
贷:库存商品——水泥 130000
借:商品进销差价——水泥 113750
贷:主营业务成本——水泥 113750
二、账务处理方法
我们知道,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已销商品进销差价计算出来以后,要在有关账户中进行调整,以正确核算财务成果。其结转方法有蓝字转销法和红字冲减法两种:
1.蓝字转销法,即用蓝字转销“商品进销差价”和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下:(www.daowen.com)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红字冲减法,即用红字冲减“商品进销差价”和“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商品进销差价(红字)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都必须在月末财会部门计算毛利率时,将当期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调整为不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其计算公式为:
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当期应交的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
三、纠正错账
红星商城进销差价率的计算过程是错误的,应该进行纠正,正确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如下:
进销差价率=[(120000-110000)+(80000-70000)]÷(120000+80000)×100%=10%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130000×10%=13000(元)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130000-13000=117000(元)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110000+70000-117000=63000(元)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商品时
借:材料采购——水泥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
贷:银行存款 81900
借:库存商品——水泥 80000
贷:材料采购——水泥 70000
商品进销差价——水泥 10000
2.发出存货时
①收到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52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水泥 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00
②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水泥 130000
贷:库存商品——水泥 130000
借:商品进销差价——水泥 1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水泥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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