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东方公司为装饰工程总包公司,对外承揽业务后转包给各个施工队进行施工,但是采取统一对外采购,配送原辅材料。公司财务部为保证发送给各个施工队价格统一,并为公司采购价格保密,采用商品售价作为原辅材料入账价格。但是未设立“产品进销差价”科目。2013年7月1日收到客户交来的施工款1500000元,2013年7月3日购入装饰原辅材料1000000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税票170000元,商品售价为1200000元,该公司按照1200000元入账。2013年7月15日各个施工队将原辅材料全部领用,财务部确认收入12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204000元,同时将原辅材料的差价200000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预收账款——客户 1500000
借:原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其他应付款——施工款 200000
借:预收账款——客户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原辅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4000
借:其他应付款——施工款 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装饰材料 1200000
贷:原材料 1200000
二、账务处理方法
我们知道,商品进销差价是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是商业企业核算存货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
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对于已按售价结转其成本的,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www.daowen.com)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三、纠正错账
东方公司账务处理明显是错误的,账务处理方式造成重复确认了200000元收入,会造成税务机关针对营业外收入200000元征税。因此应该进行更正。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⒈2013年7月1日收到客户交来的施工款15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预收账款——客户 1500000
⒉2013年7月3日购入装饰原辅材料1000000元
借:原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商品进销差价——原辅材料 200000
⒊2013年7月15日各个施工队将原辅材料全部领用
借:预收账款——客户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原辅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商品进销差价——原辅材料 200000
贷:原材料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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