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长丰公司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发生业务较少,因此财务部不经常对账,长期没有进行账务处理。临时存款账户2013年1月1日账面余额1250000元,201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250000元,审计人员要求企业提供2013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并对该存款银行发银行询证函进行函证,银行对账单余额是1075000元,银行询证函余额也是1075000元。于是要求企业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表显示该账户2013年1月至12月共收到银行存款利息5000元,2013年3月支付房屋租赁费60000元,2013年7月支付财产保险费20000元,2013年9月支付房屋租赁费60000元,2013年10月支付公司职员个人购房借款90000元。2013年11月收到咨询费50 000元,由于上述事项发生时间较长,不属于未达账项,审计人员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
二、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企业和银行之间可能会发生以下四个方面的未达账项:
一是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账的款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如,委托银行收款等。
二是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而未付款入账的款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如,借款利息的扣付、托收无承付等。
三是企业已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账手续因而未收款入账的款项,(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如,收到外单位的转账支票等。
四是企业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账手续因而未付款入账的款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如,企业已开出支票而持票人尚未向银行提现或转账等。
出现第一和第四种情况时,会使开户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的存款余额;出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时,会使开户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的存款余额。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会使开户单位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不一致,很容易开出空头支票,对此,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三、纠正错账(www.daowen.com)
>>长丰公司的账务处理是不正确的,应该进行更正,正确方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 120000
——财产保险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140000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劳务收入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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