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1]中说:希腊人生活在海洋国家,靠商业维持其繁荣。他们根本上是商人,商人要打交道的,首先是用于商业账目的抽象数字,然后才是具体东西。只有通过这些数字才能直接掌握这些具体东西。他们能够在假设下深入研究某个问题,原因就在此。商人也就是城里人,他们的活动需要他们在城里住在一起,所以他们的社会组织形式,不是以家族共同利益为基础,而是以城市共同利益为基础,由于这个缘故,希腊人就围绕着城邦组织其社会,与中国社会制度形成对照,中国社会制度可以叫作家邦。“在一个城邦里,社会组织不是独裁的,因为在同一个市民阶级之内,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认为某个人应当比别人重要,或高于别人。但是在一个家邦里,社会组织就是独裁的、分等级的,因为在一家之内,父的权威天然地高于子的权威。”亚当·斯密说:“交易可能是人的本性之一,它的历史可能与语言一样古老。”科技史专家李约瑟认为,西方文化有两个特点:一是认为科学是认识和理解宇宙的唯一有效途径,二是认为将科学用于应用掠夺性技术从而增加个人财富是天经地义的。这些论断,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剖析了西方文化的一些特征。
从地理、历史情况看,欧洲大陆政治版图支离破碎,难以达到完全的统一,现实情况迫使人们学会了妥协、谈判及民主决策。公元前594年,雅典城邦就设立了作为处理公民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这种民主决策的传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公民的规则意识和制度管理意识,对西方管理思想的形成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奠定了社会的文化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古罗马的商业组织形式,主要是个人合伙制,而个人合伙的形式,无疑发展了亚里士多德“有法,斯有社会”的观点。在罗马法中,“人”是指能够拥有财产权,能够起诉和被起诉的任何个体。虽然起诉特别是被起诉不太像是权利,但事实上,它们都是。所有权的不可侵犯性,所有权的稳定性,或者说权利归属的稳定与明确,不仅对商业活动,而且对整个社会生活都有重要意义。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明确所有权的归属,正是自由交易与市场形成的前提,从而是企业产生的前提。罗马的公司由合伙人共同出资,选举管理人经营业务,雇员很少超过100人。和今天相比,那些公司在各方面都相去甚远,但毕竟已经为管理奠定了基础。中世纪后期,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打破了迷信、奴役及特权禁锢思想。启蒙思想家描绘了未来理想王国的蓝图,自由、平等、竞争的观念及其道德伦理逐步深入人心,从而为商业文明的诞生进一步扫清了障碍。1215年颁布的英国大宪章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王判决,皆不得被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者加以任何其他损害。”这种契约和法律精神在其后的几个世纪中长期普及,已在英国人的思想深处积累起深厚的传统力量。正是这种契约和法律精神才维护了日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运作,孕育了现代管理的萌芽。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英国等国家在博弈中把目光转向了陌生的蓝色海洋。王权的行使与商人的利益,达成了短暂妥协,二者联合推出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型商业组织,带有浓厚政府机构色彩的东印度公司应运而生,也呼唤着企业管理的出现。[2]
在大航海带来的时代巨变中,人类数千年来建立在亲友、乡邻关系基础上的传统商业组织,已无法提供足够的人力与资金,商业合作必须跨越血缘与地缘,超越人格与亲情,在平等、自由、互惠的基础上订立契约,按照契约和法制开展商业活动。有限责任公司及后来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契约组织,公司这种组织的管理为现代管理奠定了基础。有人说,有限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发明,少了它,蒸汽机和电力的重要性都会降低,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样的道理,没有有组织的商业活动,就不会有现代社会,就不会产生现代管理。
“当许多地方忙着把商人变成贵族的时候,在德国,人们把商人奉为贵族。”1889年,德国皇帝亲自授予西门子公司的创始人维尔纳·冯·西门子贵族头衔,是西方贵商的标志性事件。[3]美国第30任总统柯立芝说:“美国是一个搞实业的国家,所以,需要一个为实业服务的政府。建一座工厂就是盖一座圣殿,在工厂干活就是在那里做礼拜。”[4]这是西方重视商业与商人的价值观在美国的实践和有力证据。(www.daowen.com)
上述地理、历史因素决定了西方文化的特征:(1)宗教观念深入人心,集团意识非常浓烈;(2)重商贵商,把逐利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3)普遍具有契约观念、规则意识、法制观念、产权意识、交易意识、合作意识、互惠意识;(4)自由、民主、平等、个人主义观念深入骨髓;(5)冒险主义。现代美国更是把西方重商主义的文化发扬光大。美国有更加自由、更有活力、更有创造力的管理文化,注重个体而不是集体,个人能够得到充分发展。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斯图尔特·布鲁明说:“有一种价值观,在美国被大部分人接受,这种价值观是,强烈追求利益、机会与创新。”比尔·盖茨与史蒂夫·乔布斯以及他们的公司,都带着美国文化的深深烙印——自由、独立、鲜明的个性,还有无止境的创新追求。商业管理产生于西方,现代管理产生于美国,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日本的现代管理,则具有中西方文化融合的特征。日本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较深,儒家价值观曾经是日本的主流价值观。日本传统武士道精神中的忠诚、勇气、自我牺牲、献身国家等因素被融入现代企业,显示了日本企业的独特一面。对日本人来说,公司像一个更大的家,自己就是“松下人”“丰田人”,管理者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努力让家庭保持和睦、团结与秩序,让家庭成员分享幸福,与其说公司需要自己,不如说自己更需要公司。日本企业中股东、管理者与雇员的关系,非常像古代中国的东家、掌柜、伙计的关系。把个人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紧紧联结在一起,是日本公司与欧美公司最大的不同。由于儒家文化是贱商的,这就导致日本在向现代化转型时也遭遇了像中国现代化转型中遇到的一样的困境——传统价值观与现代商业价值观的冲突。然而,日本人非常幸运,涩泽荣一(1840~1931)从中国儒家文化传统中为经商找到了高尚的动机:经商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社会,正所谓“公益即私利,私利能生公益”。这种解释,赋予商业活动以新的高尚的含义,完美解决了从商者的理想人格与现实人格冲突的问题,把他们从义利之辨中解脱了出来,能够理直气壮地经商办企业。今天看来,企业能够为个人提供就业机会与发展机会,是维护个人尊严,自我实现的有效路径,还能够贡献税收,造福国家与人民,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
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劳资关系、目标设定方式等,都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因素在管理中的映射。1951年,松下幸之助考察了强大的美国公司之后,对下属说:从前是以一个日本人的立场来考虑事情,如今要以一个世界人的眼光作出判断。作为一个经济上的世界人,必须利用本民族文化的优长才能从事世界性的经济活动。当时,也许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松下幸之助这句话的深意,直到日本公司给世界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之后,人们才发现:公司归根到底是人的组织,并非豪华建筑、利润、战略分析以及规划、规则,在制度和理性之外,要想调动人、激励人、凝聚人,唯有文化。依靠文化的力量管理公司,是公司管理的最高境界。文化,是效率与利润的新来源。事业部制、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等都是松下幸之助的管理创新。道义、情感、人际关系、信任感、亲密性,这些维系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基本要素,都可以转化成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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