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涵盖范围很广,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制度的理解各有侧重。社会学家认为,制度是社会系统中复杂的制度化的角色整合,[91]是以某种规定强制性地结成组织的固化形式;[92]政治学家认为,制度是在有关价值的框架中,由有组织的社会交互作用组成的人类行为的固定化模式;[93]法学家认为,制度存在于规范或规则的背景中,这些规范和规则以复杂的组合形式,各自为人在社会背景中的行为赋予意义,使之合法、加以管理甚至予以认可;[94]经济学家则从人与人相互之间的交换关系理解制度,认为对应于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限额的交易,分别存在市场、企业、政府三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制度就是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95]
20世纪70年代之前,经济学家用来解释经济增长原因的,仍然是专业化分工、生产技术的进步、市场规模的扩大,等等。直到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诞生,制度才开始被视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极为广泛,除法律、政治规则等人们有意识创造的正式制度,还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性、伦理规范等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非正式制度。所有这些制度被并列在一起,用于解释社会经济的变化和发展。新制度经济学派强调制度等非市场因素是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原因,以往的经济分析,假定市场具备完备的信息、产权界定明晰、运行过程零成本,都是与现实不符的;主张国家对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改良,以克服市场固有的矛盾和缺陷,并将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不同制度安排作为分析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在论及制度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时,舒尔茨作了如下列举:“①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②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③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④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96]可见,制度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中无处不在。
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North)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一书中,将制度的作用总结为: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97]诺斯进一步阐述了制度的激励作用,认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98]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合作与竞争的方式,从而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合法竞争的方式。[99]柯武刚(Wolfgang Kasper)、史漫飞(Manfred E.Streit)也认为,除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可预见性之外,制度还发挥着促进者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的作用。[100](www.daowen.com)
制度学派还结合经济发展史的研究,从实证角度论证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如诺斯和托马斯(Thomas)在解释产业革命时,指出西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于,在人口对稀缺资源赋予的压力增加时,那些支配所有权的规则和制度发生了变迁,产业革命不是一场突变,一系列制度方面的变化为产业革命的变革铺平了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革命本身并不是近代欧洲经济迅速增长的原因,相反却是结果,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应当是私有产权制度在欧洲的确立。私有产权制度把个人的经济努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的活动,使个人收益不断接近社会收益,有效地刺激了人们的生产性活动。[101]帕勒日(Paleri)也在《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 (American Ne⁃oliberalism Economics)一书中分析,产业革命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它不过是一种现象,即经济增长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能说明问题的迹象,经济增长的起源可以远远追溯到几个世纪所有权结构的确立过程,该结构为更好地分配社会财富的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
事实上,马克思早在对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中,就已经关注到制度提供激励机制的作用:一方面,制度能够通过财产所有权、分配体制等利益机制,引导资源配置和生产活动,客观上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制度可以通过技术结合形式作用于生产要素,推动生产要素的社会流动,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102]这些有关制度激励作用的阐述清楚地表明,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形成一种激励,促使经济按期望的方向发展,使经济发展的愿望最终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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