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销售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让销售管理人员充分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同时促进销售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企业销售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对一线销售人员的考核,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时间(包括请假或其他各种原因缺岗)超过1/3的销售人员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 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发放以及晋级、降级、调职和辞退的依据。
第四条 使用原则
1.定量原则
尽量采用可衡量的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减少主观评价。
2.公开原则
考核标准的制定由部门协商、讨论决定,并将考核标准进行公开,确保每位员工明确考核标准。
3.时效性原则
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4.相对公平原则
对于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力求体现公正的原则,但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所以绩效考核体现的是相对公平。
第二部分 考核周期
第一条 月度考核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销售人员当月的销售业绩情况。考核时间为下月1日~10日。
第二条 年度考核(www.daowen.com)
一年开展一次,考核销售人员当年1~12月的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0日~1月20日。
第三部分 考核机构
1.销售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集团销售总部。
2.各销售分企业、部门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销售总部经理或营销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四部分 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部分内容,其权重分别设置为:工作绩效占70%;工作能力占20%;工作态度占10%。其具体评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
第五部分 考核实施程序
1.由集团销售总部安排相关人员在考核期之前,向各销售分企业、相关部门发放《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对销售人员进行评估。
2.考核期结束后的第3个工作日,各销售分企业、相关部门向销售总部提交《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表》。
3.考核期结束后的第5个工作日,销售总部完成考核表的统一汇总,并发给销售人员本人进行确认,如有异议由销售总部经理进行再确认。确认工作必须在考核期结束后的第7个工作日完成。
4.考核期结束后的第8个工作日,销售总部完成个人考核表的汇总统计。
5.考核期结束后的第10个工作日,将个人考核结果发给其上级主管,将整体统计表提交销售企业总经理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考核结果按照《销售人员薪酬激励制度》进行薪金发放。
6.如果需要对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案进行修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在考核期结束后的第15个工作日,由集团销售部完成修订工作。
第六部分 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销售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企业对不同绩效的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级别与薪资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表所示。
销售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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