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优化企业薪酬管理:探索激励制度

优化企业薪酬管理:探索激励制度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管理,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关于薪酬所负职责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

优化企业薪酬管理:探索激励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管理,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奖励为公司长期努力于业务或从事有益于公司发展及改进有特殊功绩者,需要给予激励,以此增加公司的向心力创新精神。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管理,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为了奖励为公司长期努力于业务或从事有益于公司发展及改进有特殊功绩者,需要给予激励,以此增加公司的向心力和创新精神。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公司保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公司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4.保密原则:各岗位人员的薪资一律保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关于薪酬所负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

2.薪资、奖励的计算、审核、发放和解释。

3.员工薪酬水平调查、员工薪酬标准的建议和核定。

第二部分 薪酬构成

第一条 公司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第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公司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薪资+绩效薪资+工龄薪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三部分 薪资系列

第一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的性质,将公司的薪资划分为行政管理、技术、生产、营销、后勤五个系列。

薪资系列适用范围表

第二条 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标准确定

1.基本年薪

(1)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2)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2.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3.股权激励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三条 一般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

1.岗位薪资

岗位薪资主要根据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确定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等级薪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影响职务等级薪资高低的因素包括工作的目标、任务与责任,工作的复杂性,劳动强度、工作的环境

公司职务等级划分标准,将岗位职务薪资划分为15个等级,具体如下表。

公司职务等级划分表

2.绩效薪资

(1)绩效薪资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公司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

绩效考核标准划分

(2)绩效薪资分为月度绩效薪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其中月度绩效薪资是同岗位薪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薪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指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3.工龄薪资

工龄薪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计算,工龄每满1年可得工龄薪资元/月;工龄薪资实行累计计算,满年不再增加。其发放方式为按月发放。

4.奖金

奖金是企业向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发放的奖励。

第四部分 员工福利

第一条 福利是在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以外,企业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而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职员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表。

节假日放假天数表

第四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在公司工作每增加1年,可以增加1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但最多不超过

天。

第五条 员工享有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有薪假。

第六条 津贴或补贴

1.住房津贴,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因为公司原因而未能享受公司宿舍的员工,公司为其提供每月

元的住房补贴

2.加班津贴

(1)凡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均为加班。其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8小时工作日的延长作业时间。

(2)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加点、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加班津贴计算标准如下。

加班津贴支付标准

3.午餐补助

公司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

元/天的午餐补助。

4.其他津贴

为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公司还为员工设立各种津贴,如学历、职务、小语种等。具体可以参考下表:

津贴参考表

第五部分 薪酬计算与发放

第一条 薪酬制度

员工薪酬实行月薪制度,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以人民币支付,如果遇到支付薪酬的日期为法定节假日,则调整至休假日的前一天发放。

第二条 薪酬发放

薪酬的计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薪酬核定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各职等、各职位的员工薪酬标准,以此规范薪酬管理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中公司代扣款项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3.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4.与公司签订协议时同意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第六部分 薪酬调整

第一条 薪酬调整分类

薪酬调整有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两种。

1.整体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果调整,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具体经营状况,结合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等进行的调整。

2.个别调整是公司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出来的个人薪酬调整,是对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的一种奖励。

第二条 薪酬调整原则

薪酬调整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办理有关调薪申请事宜,调薪原则以不超过部门人力成本费用或薪资总额控制范围为要。

第七部分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薪酬保密的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的进取精神,避免各员工之间互相攀比,特制定薪酬保密制度。

第二条 薪酬发放方式

所有员工的薪酬以银行卡或现金方式发放,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以《核薪通知单》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薪酬保密要求

公司各级主管、薪酬管理人员以及各员工之间,均不得私自泄露、打探薪酬情况,否则公司有权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及影响程度做出一定的惩罚,如罚款、降薪、降职等。

第八部分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成目标。

第二条 员工奖励条件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上报,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突发事件,临机应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并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第三条 奖励的种类

对公司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1.加薪。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2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3次作为记大功1次。

4.嘉奖。嘉奖3次作为记小功1次。

5.奖状。

6.奖金。

第四条 惩处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上报惩处: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第五条 惩处的种类

公司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3次作为记大过1次。

4.申诫。申诫3次作为记小过1次。

5.警告。警告3次作为申诫1次。

第六条 功过互抵规定(www.daowen.com)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1次抵消申诫1次,以此类推。

第七条 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别申请单。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第二部分 奖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于业务上,或从事有益于本公司的发明与改进,或具有特殊功绩的,均依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二条 种类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分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4种。

第三条 服务年资奖

员工服务年资满10年、20年及30年,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于优秀的,分别授予服务10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员工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2.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

3.在独创性方面尚未到发明的程度,但对生产技术等业务确有特殊的贡献,因而对本公司具有重大贡献的。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以上的实绩,经判断的确效果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员工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的。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的。

3.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的。

5.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的。

6.其他具有优秀品德,可为本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第六条 全勤奖

员工连续1年未请病、事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系于公司成立纪念日时,颁发奖品。

第七条 方式

奖励方式分奖金、奖品、奖状3种。

第八条 奖金及奖状

对创造奖和功绩奖,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第九条 奖品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另定。

第十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时,或同一人对同一事项再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奖金仅授予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一条 由二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

奖励事项如为二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 审查手续

应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呈请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

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呈请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 颁奖日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部分 纪律处分规定

第一条 政策

为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必须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纪律条件的制定,目的在于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高利益。

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按照下列原则:

1.纪律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白他们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该遵守的规定。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第二条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1.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例如任何礼物或诱惑,其目的在于使员工贪污或影响其本职工作。

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他物品。

4.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5.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违法言论,赌博或对他人使用侮辱语言。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其他派别。

7.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的命令或检查。

13.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他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他任何情况。

第三条 采取纪律处分的程序

1.口头警告

员工初犯或犯小过失,可由其直接主管给予口头非正式警告。

2.书面警告

犯较大过失或屡犯小过而曾遭口头警告者,可由其直接主管执行书面正式警告,此警告可取用“警告”或“严重警告”方式。

3.停职

犯严重过失或屡次犯过失的,可受无薪停职处分。可采取这种处分的条件如下:

(1)员工在6个月内曾被警告3次。

(2)员工与过去20个月内曾犯同样过失而遭严重警告。

(3)等待部门主管决定将犯过失的员工终止聘用或撤职。

无薪停职如不超过3天,可在部门主管取得授权后执行。如果停职日数超过3天至最高14天的,可在咨询人事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后,由部门主管授权进行。

第四条 执行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由受处分的直接主管于事发后两天内执行,并须以该员工熟悉的语言传达。

受处分的员工应被告知如再犯,将受书面警告的处分。

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应告知其上一级主管有关执行口头警告的情况。

2.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由受处分人的直接主管在取得其上一级主管的授权后,于事发两天内执行。

警告可采取“谴责”方式,如其上一级主管认为较严重的,可采取“严重谴责”的方式。

《纪律处分通知书》(见下表)正本应交给受处分员工,副本寄交人事部门备案,部门主管也可保留一副本。

员工所犯过失的详情、处分的类别、以前口头警告的日期及将来再犯时的处理,均应在通知书中明确。

书面警告应以受处分者熟悉的语言传达。

纪律处分通知书

3.停职

停职应在员工犯过失后两天内执行。其上一级主管须和其部门主管商讨后才能执行。《纪律处分通知书》须根据停职期的长短由其上一级主管或部门主管签署,并须于停职前交与该员工。副本由人事部备案,其上一级主管和直接主管亦可保存一副本。人事部负责通知公司财务扣除该员工工资。

员工所犯过失的详细情况、以往曾给予的书面警告、再犯时将受到的处分均应在通知书中明确。

4.撤职

终止聘用员工或撤职由主管在咨询人事经理后执行,并须部门主管签署《纪律处分通知书》,正式通知该员工。副本由部门主管保管,正本交给员工,并应安排员工到人事部办理离职事宜。若未能联络到部门主管或人事经理,其上一级主管可将该员工停职一天以待翌日做出调查,在通常情况下,撤职应在事发后即日生效。

第五条 申诉程序

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纪律处分感到不满,可向部门主管申诉。

如有部门主管会晤后仍不满意时,向总经理书面请求调查再做决定。

第六条 记录

谴责及停职处分将详细列于该员工的个人记录上,分别保留一年至两年,然后取消。

公司奖金制度的一般规定如下:

1.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不包括对一般违规事项的管理,即对不予奖励也不予惩罚的情形不做规定。

2.公司要根据当时营业情况,对品德高尚、遵守规则、工作努力的员工给予奖状或奖励。

3.对于本条例所定的各种奖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将奖金的一部分或全部予以停止或减少。

(1)公司业务状况不良。

(2)奖金规则执行无效。

(3)所发奖金与政策法令相抵触,不能报销。

(4)公司遇到人力不可抵抗的灾难。

4.本条例所定各项奖金的申请,应由具有奖金申请资格员工的直属部门主管人员填写申请书,并签注意见送人事部门,加注有关人事记录资料及考核意见,送请规章执行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5.各种奖金的核准日在上半月的,得从上半月始发;核准日在下半月的,得从下半月起发。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照公司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处理外,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条例所制定的各项奖金;已享有奖金的,应自当月起予以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

(1)不遵守规则的工作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2)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行为者。

(3)在言论或行为上对公司或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

(4)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5)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6)经办公文或工作时因积压公文而损及公司或其他人利益者。

(7)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单位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施救者。

7.凡因故应停止或减少部分奖金权者,应由其相关负责人会同人事部门共同提出理由意见书及有关资料,送请项目经理通过后执行。

8.凡因故被停止奖金权的核准日在发本期工资以前者,应在本次发工资时执行;核准日在发本期工资以后者,则在下次工资发放日执行。

9.奖金额的计算,均以各员工在本年年度内的平均工资为准,此项平均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及其他奖金。

10.各员工享受的奖励或奖金等级,一律由相关负责人及人事部门提供工作成绩及有关资料交由项目经理通过后发给。

11.奖励等级评定项目及资料如下:

奖励等级评定项目表

12.凡被评定有上条所列各项考核事实之一者,应被取消该项目应得的分数;未被取消者,合计为应得的总分数。

13.依据前条考核事项,制定奖金等级标准如下:

(1)一等奖:总分满100分者。

(2)二等奖:总分满70分不足100分者。

(3)三等奖:总分满40分不足70分者。

14.凡被评分数总分在40分以下者,不予奖励。

15.按评定后应享受的奖金等级,并依据本规定,计算其实得奖金额。

16.所说的全年度,是指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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