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体系设计完成后,绩效考核便进入实施阶段。在绩效考核实施阶段,企业员工要按时填写绩效表格,确认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管理层人员则要定期进行绩效面谈,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进展,在必要条件下,给予员工工作上的帮助和指导,引领员工正确的前进方向;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需要搜集、记录员工的绩效数据,如发现不合理的绩效考核细则及时处理。
在绩效考核准备阶段,首先需要明确考核对象。即被考核者为各岗位员工,考核者为企业管理层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
在绩效考核实施阶段,首先要搜集组织信息,了解企业各岗位工作职责、各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工作绩效改进。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部门考核体系,更好地指引公司开展考核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
第二部分 考核体系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表
2.考核分值组成情况表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取考核年度12个月考核成绩之总和。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考核得分=考核年度内每月考核成绩×12.
第二条 考核方式
考核以各被考核者每月工作实施计划为基础,依据考核标准对照进行逐项打分,采取三级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分:
1.部门经理:先自评,考核季度下属管理人员平均成绩作为二级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二级得分=直接下属管理人员考核季度成绩总和÷下属管理人员人数,属一般管理人员者,考核季度成绩取该季度3个月的平均成绩),再由部门主管(指公司级领导)考核,自评与二级考核评分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2.部门副经理:先自评,后由直接主管(指部门经理)评分作为二级考核成绩,最后由部门主管(指公司级领导)考核,自评与二级考核评分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3.一般管理人员:先自评,后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评分作为二级考核成绩,最后由部门主管(指部门经理)考核,自评与二级考核评分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三条 考核评分标准
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管理人员工作性质、分工的不同以及所占权重比例,分别制定评分标准。
第四条 考核周期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一般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部门正、副经理每季度考核一次;以年度考核时间:当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10月31日为基准,进行月、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从当年的11月开始计,每3个月为一个季度。
为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度公布考核结果的时间为: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度考核结果,每年的2、5、8、11月份的5日前公布上季度考核结果,每年12月15日公布上年度考核结果。
第五条 考核档案管理(www.daowen.com)
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复印一份送财务部核算绩效薪资及奖金。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六条 绩效考核流程
员工:员工依据年初设定的目标,对个人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并将结果上报主管。
主管:主管依据员工的自我评价和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
批准:上级主管对评估结果进行批准。
确定:主管和员工进行沟通,最终确定当年绩效考核等级。
公布: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资。
第三部分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本部门根据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结合部门管理情况,将考核结果等级分布细化为以下五个等级:
考核结果A、B、C、D、E比例控制在1:12∶4:2∶1范围内,在计算考核结果等级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法。
第二条 绩效提升
1.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应以工作岗位要求为基准,结合自身考核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有效地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自主学习或参加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绩效。
2.工作计划有变动的,要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并报直接主管备案,以此来提升对工作的掌控能力与协调能力,使绩效工作得到更深层次的提升。
3.考核成绩一次为D、E级者或考核成绩连续三次为C级者,须填写《绩效改进计划表》制订书面改进计划,由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与其进行绩效面谈并提出绩效改进方案,若仍无改进将予以培训或调岗。
4.员工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将作为评选“五好员工”“五好员工标兵”、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 绩效薪资
根据公司绩效薪资发放要求配合执行。
第四部分 考核面谈
第一条 考核面谈主要以考核成绩为C、D级人员为主,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领导进行。
第二条 考核面谈需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考核面谈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连续三次为C级或一次为D级的人员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部分 考核申诉
第一条 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领导提出异议,并要求主管给予答复。
第二条 若被考核者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部门上级领导提出申诉,并要求给予答复。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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