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考虑企业条件、能力、投资方式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的政策等因素并加以评估选择后,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国外直接投资和扩大跨国经营方式。
(一)创建方式
创建指建立一个新企业尤其是新的工厂或对其他的实际资产进行投资。创建包括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等。创建是较为传统的海外投资方式。创建的优点在于它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意愿选择投资地点、企业规模和经营业务,使用自己所熟悉的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创建方式的缺点是创建新企业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速度慢,周期长。一般而言,创建方式比收购方式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创建方式在我国目前的海外投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预计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占据重要地位。
(二)并购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而接管该企业。按母公司与被收购企业之间的行业关系,并购可划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和混合收购。并购的优点是进入迅速,可以迅速扩大产品种类,利用被收购企业的技术、原有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及其营销网络和渠道,获得被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商标,取得资金融通的便利,还可以廉价购买资产和收购企业特有资产等。并购方式的缺点在于价值评估困难,失败率高,不能按投资者意愿选择企业规模和地点,受到原有契约或传统关系的束缚等。(www.daowen.com)
由于并购方式有很多优点,跨国公司大都喜欢采用这一方式进入市场。目前,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有一半以上采用这种较先进、快捷、便利的收购方式。我国企业目前已开始利用这一方式,随着我国企业实力的增强、经验的丰富,对并购方式的利用会越来越多。
(三)战略联盟
目前,参加跨国战略联盟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但也有少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结成跨国战略联盟,其目的是获取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我国企业应有选择地积极争取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缔结跨国战略联盟,通过合作,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以达到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我国跨国经营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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