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岛清的基本政策主张
小岛清将对外直接投资划分为日本式的贸易创造型和美国式的贸易替代型,其政策主张可概括为:
(1)以投资确保资源来源的政策。鉴于日本人多地少,资源短缺,小岛清主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开发资源,以供日本进口所需;或贷款买矿或采取产品分享方式即非股权安排,保证资源的供应,如日资在巴西、澳大利亚和中东等地区的布局。
(2)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以中小企业为主,由综合商社出面将这些分散型的和小规模的投资组织起来,形成集团化、多功能、综合型的投资,并加强以市场为基础的机能性的一体化,与美国跨国公司进行竞争。
(3)日本以开发国外自然资源为目标的投资,确定以开发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为主要目标。其政策要点是:①对外直接投资从投资国的比较成本出发,从差距小、容易转移的技术开始,按顺序进行。②要顾及发展中东道国的需要与吸收能力,依次移植和转移新技术。③使投资能起到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正效应,努力实现当地企业的产业升级。这样可以避免东道国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④长远目标是逐步实现投资国“渐退”政策的要求,不失时机地渐退式地转移投资国的所有权,以使当地企业自主经营。
(4)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开展交叉投资。由于各种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的影响,向东道国的投资是在双方比较成本差距很小的基础上展开的,其结果是经济效益低。为此,小岛清提出“协议性的产业内部交叉投资”,如由美国汽车公司输出技术,向日本小型化汽车生产线进行投资,日本汽车公司向美国汽车工业投资,注入日本的轻型、省料和节能的技术。这种以各自的技术优势越过贸易壁垒交叉投资,向对方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直接投资的方式,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比较优势,对投资者、投资国、东道国和世界经济发展都是有利的。
(5)日本式对外直接投资动机的多样性。小岛清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是多样化的,大致可以分为五种:①以获得自然资源为目的的资源导向型投资。②以利用发展中东道国廉价劳动力为目的的劳动力导向型投资。③以越过贸易保护主义为目的的市场导向型投资。④以保障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垄断优势地位的市场导向型投资。⑤以实现生产经营国际化为目的的公司经营全球化的投资。
(二)小岛清关于贸易创造型对外直接投资条件的观点(www.daowen.com)
小岛清认为,以所有这些投资的贸易效果来分类,又可分为创造贸易的投资和破坏贸易的投资。
在小岛清看来,要满足这两个要求仅靠生产函数的差别是不够的。对外直接投资要创造贸易或对贸易起补充作用,在假定仅有两个国家、两种产品的情况下,对外直接投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1)资本移动必须增加这两个国家两种产品的生产总量,否则这两个国家的总体福利水平不会增加。
(2)资本在两国间的转移必须减少对投资国比较不利的某种产品的生产,而增加对东道国比较有利产品的生产。
这两个条件也可表述为:从投资国比较不利的行业进行直接投资即是创造贸易,由投资国比较有利的行业进行投资就是破坏贸易;投资于东道国比较有利的行业是创造贸易,投资于东道国比较不利的行业为破坏贸易。
在解释为什么有些直接投资会满足这两个条件时,小岛清把这归于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对外直接投资不同于货币资本在国际上的移动;第二个特点是对外直接投资由特定的公司进行,并发生在投资国与东道国的特定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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