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金德尔伯格的垄断优势理论,开创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新思路,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西方学者在其理论框架下,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垄断优势理论。
约翰逊(H.G.Johnson)在其1968年的«比较成本与发展中的世界经济之商业政策理论»、1970年的«国际公司的效率与福利含义»、1975年的«技术与经济独立»等论文中指出,制造简单的产品只需简单的技术和知识,且易于袭用仿制;制造复杂的产品需要复杂的技术知识,难以模仿复制。跨国公司的优势在于始终把握新知识,并在其公司内部转让,以确保跨国经营的优势。
哈佛大学的凯夫斯(R.E.Caves)在其1971年的«国际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经济学»、1974年的«多国厂商、竞争及在东道国市场上的劳动生产率»、1982年的«多国企业与经济分析»等论文中指出,产品的差异性是企业产品竞争力所在,跨国公司发挥其技术垄断优势使其生产的产品千差万别,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也可以通过营销技巧使产品在消费者心理上产生不同的反响。
跨国公司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其竞争优势和垄断地位。西方学者还研究了企业发挥生产过程的规模经济优势和充分利用非生产性活动的规模经济优势,如集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集中进行财务管理和加强促销等。
跨国公司参与国外经营活动,当选择天平偏向对外直接投资,而不是出口时,企业规模庞大似乎是重要因素。企业规模代表了许多有竞争力的因素,如较雄厚的资产、熟练的劳动力、较多的研究与开发经费、较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市场寡占力量等。如果考虑特定的国外市场,关税壁垒、东道国的大小和经济增长情况,是选择对外直接投资还是出口的重要因素。
在海默-金德尔伯格的垄断优势理论中,以垄断代替完全竞争,并将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分类进行探讨,从而突破了传统的研究方法,开创了一条研究跨国公司理论的新思路,因此,海默是当代跨国公司理论的开拓者。(www.daowen.com)
但美国学者尼克博克(Frederick T.Knickerbocker)认为,垄断优势理论还不足以解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持续性因素。在垄断性较强的市场结构中,少数大公司相互关注着对方的行为,一旦某家公司率先在国外投资设厂,其他竞争对手就会相继跟进,以期在新市场上巩固自己的竞争地位。尼克博克称这种投资行为是“防御型投资”。这一假说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在垄断市场上一定时期内突发性的大量国外投资的现象。尼克博克认为这就是“寡占反应论”(Oligopolistic Reaction Theory)。
海默的理论并非尽善尽美,主要不足之处是:其研究方法是经验分析与描述,缺乏抽象的实证分析;其理论的指导意义缺乏普遍性。具体表现在:
第一,不能解释生产部门跨国化的地理布局问题。
第二,不能解释服务性的跨国公司的区位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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