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资控制与所有权限制:东道国的主权保障

外资控制与所有权限制:东道国的主权保障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些国家制定政策和法令对外国子公司的所有权予以规定。它们规定外资不得超过50%,以保证东道国掌握主权。东道国对外资公司的控制权还可以表现为,东道国政府通过对企业的宏观控制影响跨国公司子公司的决策,如规定外国权益的最高限额和当地股权的最低限额、当地原料在产品中应占的比例、产品定价、转移定价、利润汇回比率、劳资关系、工人的解聘、外籍人员居住条例等。

外资控制与所有权限制:东道国的主权保障

(一)对公司所有权的选择

在不同的国家,对公司所有权的选择也不尽相同。有些国家制定政策和法令对外国子公司的所有权予以规定。如印度和墨西哥,通常要求外国公司在合资企业里,以少数股权参与。它们规定外资不得超过50%,以保证东道国掌握主权。有些国家只限定外国公司产品和技术,而参股可以有商量余地,可以独资经营,也可以多数参股。还有许多国家欢迎外资,给外国公司在所有权的问题上留有相当大的选择余地。

(二)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关系

所有权和控制权(Ownership and Control)是有联系的,股权持有者虽然可以通过持有股权多少来影响国外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人员的任命,但控制权却远远超过这一范围。

东道国对外资公司的控制权还可以表现为,东道国政府通过对企业的宏观控制影响跨国公司子公司的决策,如规定外国权益的最高限额和当地股权的最低限额、当地原料在产品中应占的比例、产品定价、转移定价、利润汇回比率、劳资关系、工人的解聘、外籍人员居住条例等。东道国政府的这些规定往往给外国子公司的独资经营带来种种不便。

跨国公司对国外子公司的控制权表现为,通过各种手段来影响国外子公司,如控制生产、工艺、技术和销售渠道,或掌握资金的来源及运用的手段,或选派经理人员(包括技术、财务等专业人员),或在合资企业合同中规定外国公司享有少数否决权,或在董事会名额分配上处于优势地位,或把经营管理置于另外规定的经营合同之下等。(www.daowen.com)

(三)跨国公司采用弹性所有权的原因

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许多跨国公司持有一种坚定的态度,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百分之百的股权。但是,在新的情况下,很多跨国公司在所有权战略方面不再坚持独资经营,而是采取弹性策略。其主要原因是:

(1)随着合资企业经验的增长,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政府,面对的要求增加企业所有权的压力越来越大。有的东道国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合资经营或许成为唯一可以选择的进入市场的战略。

(2)跨国公司本身对合资企业的看法趋向于更加灵活和实际。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逐渐认识到在国际业务中所有权不等于控制权,关键是跨国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拥有独占的地位,如技术、产品、管理和市场权力等,从而影响国外子公司的决策。

有关资料显示,进入21世纪后,在美国海外投资公司颁布的新的投资项目中,大部分是合资经营,其次是有2~3个国家参与的合资企业,最后是有国际金融公司参与的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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