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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战略联盟:特征与意义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战略联盟的目标主要是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新市场,以及增强产品的竞争力。这种跨国战略联盟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二)跨国公司国际战略联盟的主要特征跨国战略联盟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跨国公司为实现同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合作经营关系。

国际战略联盟:特征与意义

(一)国际战略联盟的含义

国际战略联盟(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又称跨国战略联盟(Cross-border Strategic Alliance),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公司为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合伙关系。这种战略联盟是通过外部合伙关系而非通过内部增值来提高企业的经营价值。这种合伙关系,试图跨国利用与整合各成员的可供资源和经济实力,通过各种协议结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松散型经济体联盟。它能发挥并加强成员的竞争优势,以便对新出现的技术变革和市场机遇做出反应。

一家跨国公司可以和一个或多个合作伙伴在几个不同的领域内结成联盟,同时又在其他领域内与之展开竞争,这样既可以避免因为外部扩张即资产重组、兼并和收购而带来的两败俱伤,又可以避免诸如债务增加、股权稀释、企业凝聚力降低等企业合并的后遗症,还避开了威胁企业生存的巨大风险,同时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企业内部和外部扩张。

目前跨国联盟已成为跨国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的一种新形式。由于技术尤其是尖端技术开发的高风险、高成本以及新产品的快速淘汰,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与一些有相关技术优势的公司达成协议,组成战略联盟,来共同承担技术的开发成本,获取新技术并更好地利用稀缺的技术人才。由此可见,战略联盟的目标主要是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新市场,以及增强产品的竞争力。这种跨国战略联盟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

(二)跨国公司国际战略联盟的主要特征

跨国战略联盟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跨国公司为实现同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合作经营关系。它与传统的国际合资企业的合作方式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战略联盟对内可以起到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企业价值链的作用;对外形成的是一种控制和支配的纵向从属关系。这是一种以共同利益为核心、以协作一致为基础的合作关系,能起到远交近攻的策略效应。其主要特点是:

1.战略联盟合作形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随意性

战略联盟与合资经营企业在合作方式上完全不同:传统的合资经营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对于资金投入、资源的承担、管理结构和利润分享均有法律上的约束性协议规定,是一种股权联盟(Equity-base Alliance);而新型的战略联盟各方签订的则是一种契约联盟(Contractual Alliance),是非股权式的松散“联姻”。联盟契约仅仅表明合作各方的共同战略目标以及在生产和销售方面协调行动,其共同目标的实现全靠协商而非法定的权利与义务。联盟成员之间各自具有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而是一种松散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随时因外部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

2.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实现了柔性竞争

战略联盟将来自不同国家、不同企业的不同所有者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它是竞争对手的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改变了传统的竞争与合作对立的观念,竞争双方是一种竞争—合作关系,以合作代替竞争,形成了所谓的“柔性竞争”。加盟的各方都有自己的目的,以对方之长补己之短,防御性地分配市场,进攻性地开辟市场,从而提升加盟者的整体竞争力。

3.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实行全方位合作(www.daowen.com)

战略联盟不只局限于合资企业的相互参股、资本流动,还拓展到技术、市场、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它把分散在各国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上的具有特定优势的不同企业联合起来,实行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这样,加盟者既可从对方获得各自所需,又能确保各自的独立性。这种既“给”又“取”(Give-Get)的利益让与机制,要求联盟成员兑现“贡献”与“承诺”,方能实现合作互利。

4.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是一种深层次的合作形式

战略联盟是以技术、信息、知识共享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联盟改变了以往企业单枪匹马自行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传统做法,将其提升到共同研发新技术,推出适应当地市场的个性化、优质化的产品和服务。这样因竞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竞争,使联盟层次更深,更具有生命力。

(三)国际战略联盟成功的条件

一个成功的战略联盟应具备以下几项前提条件:

(1)联盟自始至终应贯彻双赢的正和竞争经营原则,使每个合作伙伴在互利基础上达到各自的经营目标。

(2)每个企业按不同的联盟建立不同的合作部门,并采用创新的组织机构适应其联盟资源的管理要求,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3)各个合作伙伴分享共同的价值观,在自主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联盟经历的创立期、运行期和发展期的一切重大问题。

(4)建立不同的决策体系,科学地授予和有效地行使权力以推动各成员的共同参与。

跨国公司国际战略联盟体现既竞争又合作的竞争—合作原则。这种联盟形式无须增加新的投入,联盟成员可以取其核心竞争力之长,补其核心竞争力之短,实现取精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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