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跨国公司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优化策略

跨国公司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优化策略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通常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费采用总付、提成费或入门费加提成费的方式支付。(一)技术使用费的总付方式总付即在许可协议中规定技术转让的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付的使用费总金额。根据协议的规定,接受方无论采用一次付清还是连续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许可方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跨国公司的惯例是,入门费一般为技术价值的15%左右。入门费在技术合同经双方政府批准生效后才能支付。

跨国公司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优化策略

按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通常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费采用总付(Lump-sum)、提成费(Royalty)或入门费(Initial Payment)加提成费的方式支付。

(一)技术使用费的总付方式

总付即在许可协议中规定技术转让的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付的使用费总金额。由接受方在约定的时间一次付清。这种支付方式与利润无关,它是把技术秘密和技术知识的使用权归为接受方的交换物。一次付清通常可分几种情况:协议签订时支付;提供书面技术文献时支付;投产制造出产品时支付。

对许可方来说,一次付清的有利之处在于:许可方可以立即回收研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当技术使用过程风险较大时,一次付清就更具优势。但一次付清也有不利之处:如果接受方在后续生产中取得重大的商业利益,而许可方不能成为其合作伙伴时,对许可方来说就错过了获利的机会。

对接受方来说,一次付清的有利之处在于:事先定价,便于核算;价格固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变,可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手续简便,不需另列账册,避开记账、查账的麻烦;能使接受方较快地从对许可方的依赖中解脱出来。但这种方式下也有不利的情况:支付期短,签约后就要支付一大笔费用,增加了创业成本;风险较大,若使用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规定,则很难补偿损失;技术许可方没有继续提供改进技术的义务,不利于接受方技术改进;许可方可能与当地另一家公司以不同的使用费比率达成许可交易,从而危及接受方的利益。

(二)技术使用费的提成方式

提成费是指接受方使用转让技术进行生产后或技术项目交付使用在经济上取得效益后,在一定时期内以连续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使用费,作为给技术许可方的一种报酬。这种交付方式意味着双方分享由技术转让而获得的利润。一般性项目产品使用费率为5%~10%,支付期限为5~10年。协议时间不宜过长,在技术日新月异的年代,协议期限应尽可能缩短,以免对业已老化的技术支付费用负担过重。一般而言,协议期限愈长,引进技术经济效益的计算概率就愈低;反之,期限愈短,概率就愈高。

提成是按利润分成原理计算许可方、接受方之间利润分配比例的一种方法。这种支付方式中具体的提成类别或者说计算提成费的基数,被称为提成基价。国际技术贸易中通常以销售价格为提成基价,也有按产品数量或按利润计算的。

提成率计算公式为:(www.daowen.com)

提成率=技术许可利润(提成费)/产品销售价(提成基价)×100%

提成率又可分为固定提成率和递减提成率。

根据协议的规定,接受方无论采用一次付清还是连续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许可方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从理论上讲,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它们的内涵是相同的,而且在数额上也是相等的。

(三)技术使用费的入门费加提成费支付方式

在实际业务中,人们在总付和提成两种方式的基础上派生出一种折衷的方式,即入门费加提成。

入门费指许可方为约束接受方严格履行合同而收取的定金,也是对许可方提供资料、披露技术机密、传授技术的报酬。

入门费实为总提成费中的预付部分,支付入门费高,提成费就相应减少。跨国公司的惯例是,入门费一般为技术价值的15%左右。入门费在技术合同经双方政府批准生效后才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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